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劳务外包,区别在

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劳务外包,很多财会人对这三个内容不是很清楚,尤其在处理税收实务时更是一脸蒙圈,那小编今天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这三种用工方式的区别,以及最新的税务政策解读,解决如何为公司合理申报纳税的问题。

区别

1、劳务派遣,派的是“人”,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务外包,包的是“活儿”,当然也包了“人”,劳务外包既可以外包给个人,也可以外包给机构;

3、人力资源外包,包的是“人力资源部门职能”。

案例一

我公司没有保安,找保安公司派来了10个保安,按月支付保安公司费用。以上属于劳务派遣。

案例二

我公司要搬家,找了一家搬家公司来搬,支付了搬家公司1万元费用。以上属于劳务外包。

案例三

我公司由于刚刚成立,没有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因此请了一家公司帮着代发工资、代缴社保和公积金以及代理招聘员工。以上属于人力资源外包。

概念搞清楚,那么接下来关于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外包的税收政策解读及纳税事项处理到底应该怎么做,小编给大家着重解释一下。

一、劳务派遣服务

(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财税()47号文第一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二)关于劳务派遣服务的政策解读及纳税处理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一般计税方法: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适用税率为6%,计算销项税。

当月应纳税额=当月销项税额—当月进项税额

当月销项税额=销售额*6%

当月进项税为通过认证系统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

当月销项税额小于当月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时,不足部分结转下期抵扣。

开票时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可据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

(2)简易计税办法:

当月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5%)*5%

开票时用开票系统“差额开票”开具发票,分别录入含税销售额和扣除额,开票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发票打出后在备注栏显示“差额纳税:***.**元”。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管理费部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可认证抵扣。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按正常的简易计税办法纳税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适用征收率为3%,计算应纳税额。

当月应纳税额=当月销售额/(1+3%)*3%

开票时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票,也可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可据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

(2)按简易计税办法5%差额纳税

当月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5%)*5%

开票时用开票系统“差额开票”开具发票,分别录入含税销售额和扣除额,开票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发票打出后在备注栏显示“差额纳税:***.**元”。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管理费部分可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可认证抵扣。

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一)人力资源外包税收政策

财税()47号文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原文):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关于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政策解读及纳税处理

1、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1)一般计税方法:

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当月应纳税额=当月销项税额—当月进项税额

当月销项税额=当月销售额*6%

当月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当月进项税为通过认证系统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

当月销项税额小于当月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时,不足部分结转下期抵扣。

开票时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简易计税办法:

当月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1+5%)*5%

开票时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余额为销售额,适用征收率为3%,计算应纳税额。

当月应纳税额=当月销售额/(1+3%)*3%

当月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开票时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三、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区别

(一)慨念区别

1.劳务派遣服务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2、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是指企业为了降低人力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将人力资源事务中部分或全部委托人才服务专业机构管(办)理。

(二)税收分类的不同

1、劳务派遣服务:

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

2、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三)人员从属主体不同

据差额扣除的部分文件描述:

劳务派遣服务差额扣除的描述为“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员工为派遣单位的员工,临时或长期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人员是派遣单位的员工而非被派遣单位的员工。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差额扣除的描述为“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员工为客户单位的员工,临时或长期由外包单位管理。人员是客户的员工而非外包单位的员工。

(四)发票开具的不同

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差额开票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不允许差额开票。

1、劳务派遣开票方式

(1)不选择差额征税,全额开具发票

无论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由于不选择差额征税,所以不受差额征税中对于扣除额发票开具的限制,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2)选择差额征税的开票方式,分为以下四种:

A通过金税系统,选择差额开票,进行发票开具,税率为5%。

B两票制,收取的管理费部分单独开具一张(专票或普票),使用税率5%;将允许扣除部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能开具普票),税率为0%。一般纳税人以这种方式开票,在报税时,会出现附表一与营改增报表数据不符,并且需要异常清卡。

C两票制,收取的管理费部分单独开具一张(专票或普票),使用税率5%;将允许扣除部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能开具普票),税率为5%。一般纳税人以这种方式开票,不会出现B的问题。

D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发票分两行,第一行填写收取的管理费,税率为5%;第二行填写允许扣除的部分,税率为5%。

2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不允许开具差额发票,开票方式可参考劳务派遣的C、D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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