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务员面试交流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海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年海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要求,现将年海南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年6月2日-3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主楼二楼大厅)。
二、资格复审的对象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和招考职位的职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招考职位的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的比例为1:2;招考职位的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的比例为1:3。司法警察职位,按该职位的职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报考司法警察职位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试资格),并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复审内容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后退回原件留下复印件):
1、考生本人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盖有所在院校公章的应届生证明或准予毕业的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查询结果)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法官助理职位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通过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考生,应提供省级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盖章的司法考试成绩单)。
4、财务管理员职位的会计职称。
5、招考职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社保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6、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市)职位的,须提供本人的少数民族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或体能测试)资格。
2、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及资格复审所需要的各类材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复审,进行身高测量。
咨询单位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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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年法院系统公务员招录资格复审名单
名单下载网址: 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年海南省万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
(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的通知
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笔试综合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发布。为做好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的内容、提供材料要求
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的通知已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发布,各位考生要认真阅读,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提供相关材料。无故不按招考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年5月25日--6月4日(周末休假),地点: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宁市政府办公大楼三楼西侧)。
附: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名单下载网址: 联系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年陵水县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
考试资格复审时间的通知
各位考生:
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笔试综合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发布。为做好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选和招录单位
(一)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陵水县文体局、陵水县统计局、陵水县卫生局、陵水县计生委、陵水县司法局、陵水县椰林镇人民政府、陵水县英州镇人民政府、陵水县新村镇人民政府、陵水县本号镇人民政府、陵水县社保局、陵水县就业局、陵水县国库支付局、陵水县隆广镇财政所、陵水县本号镇财政所。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少数民族证明及其他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查询结果)。
(二)户籍证明。海南省户籍提供户口本,海南省生源提供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
(三)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考定向职位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三支一扶”、“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等人员的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招考单位留存。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年5月25日至6月8日
资格审查地点: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安路就业培训大楼三楼(人事管理室)
联系人:谢邦义联系—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二)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应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无故不按招考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
(四)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复审资格的,由招录机关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递补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顺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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