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也有了自己的婴幼儿听力损失干预国家

人类通过感官来感知世界,在所有的感官体验中,人们主要通过听觉来促进沟通和社交,建立联系,参与日常活动,感知危险,体验人生百态。

全球5%的人口(约3亿6千万人)伴有听损程度为残疾的听力损失,其中逾3千2百万为儿童,主要分布在中低收入国家。

听觉在儿童学习语言、掌握知识和融入社会中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听力损失的儿童在接受教育和社会交往方面均存在困难,因此,如能早期诊断并给予适当的干预,对其将大有裨益。

据世卫组织估算,约有60%儿童的听力损失是可以避免的。如果听力损失不可避免,则需要通过听力重建、教育和赋权等措施协助患儿充分开发潜能。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双方共同努力、采取行动。

儿童听力损失得不到治疗会带来哪些影响?

儿童听力损失对其语言学习影响最为显著,此外,患儿的整体认知能力、社会技能、生活态度和自尊心等也会受到影响。罹患听力损失而又未能获得治疗的患儿往往学习成绩不佳,会导致其成年后工作表现不佳和就业机会减少。沟通困难可能会令患儿感到愤怒、压抑和孤独,产生持久的情绪和心理创伤,从而使整个家庭深受影响。此外,在社会资源匮乏的地区,儿童更易受到伤害,听力损失的儿童由于对周围环境缺乏感知,其受伤风险更高。从更广泛的角度而言,听力损失将对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年,我国残疾人总数万人,其中,听力障碍万人,仅次于肢体障碍者万人的数字。我国每年新增听损儿童逾30万(冰岛人口约为31万,这意味着我国每年出生一个冰岛总人口的听障儿童),是世界上听力障碍人口最多的国家。

儿童听力损失的成因都有哪些?

听力损失有多种成因,包括先天因素和获得性因素,前者指出生时或出生不久即出现的先天性听力损失,后者指儿童时期出现的听力损失。听力损失可能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有时难以查明确切成因。儿童听力损失的可能成因包括:

?遗传因素:约40%的儿童听力损失由遗传因素引起。证据表明,近亲结婚或亲缘相近的个体产生的后代发生听力损失的概率更高。由于基因或环境因素导致先天性耳或听神经畸形可能是引起听力损失的原因。

?产时因素:包括早产、低出生体重、新生儿窒息(指新生儿出生时由于缺氧引起的疾病)和新生儿黄疸。

?感染:母亲怀孕期间感染风疹、巨细胞病毒等可能引起新生儿听力损失,此外脑膜炎、麻疹和流行性腮腺炎等也可能导致听力损失。在低收入国家,慢性化脓性中耳炎等耳部感染非常常见,除引起听力损失外,耳部感染也可能引起致死性并发症。

?耳部疾病:耵聍栓塞(耳垢堆积)及耳道积水引起的咽鼓管堵塞(非化脓性中耳炎)等常见耳部疾病也可以引起儿童听力损失。

?噪声:长时间大音量的使用智能手机、MP3等个人音频播放设备可能引起听力损失。烟火爆竹等短时间高分贝的噪声可能会引起永久性听力损失。此外,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的设备噪声也能够引起听力损失。

?药物:用于治疗新生儿感染、疟疾、耐药结核及癌症等多种药物,因其具有耳毒性,均可导致听力损失。在很多地区,尤其是存在药物应用不规范的区域,耳毒性药物经常被用于治疗儿童常见感染。

听力损失对个体的影响取决于一系列因素,包括:

?发病年龄:出生后的最初几年是语言能力发展最理想的时期,故先天性听力损失患者或出生后很快出现听力损失的患者受累最为严重。

?听力损失等级:从轻微至极重度,级别越高者受累越重。

?发现及干预年龄:听力损失的早期诊断和干预非常重要,越早采取干预措施,患儿掌握口语的机会越大。儿童听力委员会建议在听力损失患儿6月龄前即开始干预。此外,早期诊断和干预可显著降低患儿后期因听力损失产生的教育成本,并提高其成人后的谋生能力。

?环境:包括能够获得的服务在内的整体生活环境也是严重影响因素之一。能够获得助听器、人工耳蜗植入术、手语及特殊教育等服务项目的患儿较易与听力正常的同龄人达到同一水平。父母和家庭的支持有助于患儿融入社会。

婴幼儿听力损失干预国家标准与指南

自上世纪中晚期开始,海外发达国家逐渐采用循证听力学筛查方法对幼儿和学龄儿童进行听力筛查。听力损失是出生时可发现的最常见的发育障碍,由于发病晚、诊断晚及获得性听力损失,听力损失的发病率在整个学龄儿童中呈增加趋势。儿童听力筛查不足,缺乏适当的儿童听力损失治疗,不仅对经济产生深远的影响,对儿童教育、认知和社会发展也具有潜在影响。早期检测新发听力损失的目的是(使儿童)最大程度感知言语及由此获得语言技能。

由于我国听力学发展时间较晚,近十年来,听力学各个领域有了较为快速的进展。一直以来,我国儿童听力学标准主要借鉴外国经验,结合本土特征,主要以“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为主的指导标准,经过不断修订执行至今,但对于婴幼儿听力损失的干预,一直没有国家层次的标准。今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NHFPC,NationalHealthandFamilyPlanningCommissionofChina)发布了《婴幼儿听力损失干预国家标准与指南》,从此,中国也有了自己的婴幼儿听力损失干预标准。

文件正文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诊断治疗组.婴幼儿听力损失诊断与干预指南[J].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53(3):-.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诊断治疗组

通信作者:吴皓,上海交通大学医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前言

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历经20多年的发展历程,已进入到深化和全面推进阶段,现已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开展。年卫生部颁发了《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年专家组对其进行了修订。该规范要求所有筛查未通过的婴儿,应该在出生后3个月内接受全面的听力学及医学评估;确诊为永久性听力损失的婴儿均应该在6个月内尽快接受干预服务。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听障婴幼儿最大限度获得听觉及言语交流能力以及良好的认知发育。

在前期大量临床工作的基础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诊断治疗组”专家经过多次讨论和修订,共同编写了《婴幼儿听力损失诊断与干预指南》。指南分为听力损失诊断和听力损失干预两大部分,内容包含诊断标准、原则、方法及综合评估,干预指导原则、方法和效果评估。该指南主要为从事此项工作的临床医生、听力和言语康复等相关领域的专业工作者提供指导性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国婴幼儿听力损失的诊断和干预工作,全面提高听障患儿的康复效果。

婴幼儿听力损失诊断与干预工作涉及临床医学、听力学及言语病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学、教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诸多领域,需要临床医师、听力师、听觉言语康复专业相关人员及家长密切合作,协同开展工作。婴幼儿听力损失诊断与干预流程如图1所示。

图1婴幼儿听力损失诊断与干预流程

第一部分:听力损失的诊断

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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