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6日在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海南省审计厅厅长刘劲松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省委刘赐贵书记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做好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工作。沈晓明省长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审计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以扎实的整改检验主题教育的成效,以问题的整改推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审计披露问题整改工作。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的个问题,截至年12月15日,完成整改个,正在整改29个,整改率95.78%;整改问题金额94.28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91项,问责处理31人次。这是近年来整改成效最突出的一年,整改工作呈现四个特点。
(一)审计机关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省审计厅依托省政府网上督查平台,建立审计整改执行系统,将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细化分解推送到相关单位,逐条逐项限期整改;对整改任务比较多的“重点生”,厅领导沉到一线,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整改落实。
(二)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各市县党委、政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其纳入督查督办工作内容和督查信息平台跟踪督办。相关单位建立整改台账,压实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
(三)各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各级组织、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司法等有关部门,以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与审计机关密切配合,形成推动整改落实合力。
(四)推动建章立制。各单位以问题为导向,既整改具体问题,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制定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真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二、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年度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47亿元,省财政和相关部门压减“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预算支出;25个单位追回私车公养、公车私用、违规加油等资金.55万元;14个单位规范公务用车、接待和会议培训费用管理,3个单位退回培训费2.36万元;21个单位追缴固定资产租金.73万元,收缴考试费等收入.38万元;相关责任单位退回违规采购、报账等资金.24万元。相关部门单位共出台24项规章制度,问责处理3人。
(二)市县财政管理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总量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预拨经费规模,统筹安排资金冲抵预拨款;3个市县取消非预算单位预算管理资格,收回资金66万元;12个市县从财政专户上缴非税收入至本级国库48.02亿元,补缴非税收入1.66亿元;5个市县收回或偿还违规支出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储备贷款及预拨资金8.6亿元;2个市县归还贷款本息3.23亿元,支出闲置资金1.78亿元。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8个市县制定化债方案,调整账务,化解债务0.93亿元;2家金融机构收回违规发放贷款1.39亿元,兑付1.75亿元,问责处理14人;3个市县取消违法违规购房者购房资格;4个市县加强许可证审批管理,对无证销售查处不力责任人进行约谈或行政处罚。
脱贫攻坚方面。3个市县采取补发补缴和退款等措施整改68.65万元;白沙县年生态扶贫移民全部完成搬迁;五指山市77.93亩产业用地交付使用,21个扶贫项目已重新签订补充协议;临高县已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扶贫项目情况,与乙方重签《补充合同》,拟对问题公司进行经济处罚;5个市县共追回违规支出扶贫培训资金96万元,3个市县追回违规发放扶贫资金15.55万元;2个市县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监督指导,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方面。相关责任单位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等任务基本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实时督促市县加快养殖证发放进度;省生态环境厅督促指导市县政府加大推进个环保项目建设力度,加快1.2亿元专项资金支出;4个市县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林地问题的查处力度,共查处7人;4个市县13个污染治理项目加快推进;3个市县43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已开工或盘活利用;4个市县追缴资源环境收费.29万元;3个市县追回违规发放补偿资金25.31万元。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减税降费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万宁市和琼海市分别制定清理方案和实施办法,规定省外银行转开保函也属农民工工资保函,降低了农民工办证成本;已支付拖欠款项5.58亿元;CA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已从年起全部免费申报。
全域旅游和招商引资方面。保亭县已编制县域旅游专项规划,屯昌县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旅游文化行政执法大队,五指山市成立“旅游巡回法庭”和“工商旅游分局”;2个县加快推进旅游项目建设,3个市县已将全域旅游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9个市县规范用地管理,减少对房地产依赖,改善营商环境,确保项目顺利投产。
惠农补贴“一卡通”方面。省农业农村厅和4个市县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已支出万元;3个市县按要求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资金,4个市县已追回违规发放惠农补贴24.73万元。
学前教育方面。3个市县已编制或正在编制幼儿园总体规划;5个市县新建扩建幼儿园,保障学前教育资源供给;2个县积极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缺口问题;2个市县严格教师准入制度,清退、转岗不具备教师资格人员29人。
(五)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绩效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乡村振兴方面。南繁基地供地农民职工补贴已支出.25万元,省农业农村厅和陵水县已按要求制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2个市县“共享农庄”试点等8项工作已按要求实施,3个市县已将农村改厕与农村污水治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5个市县闲置资金已支出1.15亿元;3个市县调账、退回52.81万元违规列支资金;5个市县已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农村改厕项目进行改造;陵水县闲置的污水处理设施和乡村公厕已使用;4个市县水质检测均已合格。
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5个市县已收回管理不规范资金万元;3个市6个安居住房项目已竣工,4个项目正在装修;2个市县重新分配闲置公租房;3个市腾退搬迁挪用的安居住房;相关责任市县已取消违规享受廉租房人员租住资格,21户已退房,退还违规领取租赁补贴6.46万。
十二个重点产业方面。8个市县已编制旅游、文化体育产业规划和开展旅游规划中期评估;5个市县15个文化体育规划项目已启动;9个市县提高扶持产业资金占比;相关责任市县已拨付结余产业资金万元至项目单位;9个单位收回违规支付产业资金73.32万元。
地方政府债券和生育保险方面。相关责任市县加快项目进度,已支出债券资金9.05亿元;3个市县调账退回债券资金.84万元;3个责任单位安排万元用于补偿被挤占的省级调剂金缺口,已办理企业生育津贴1.27亿元。
(六)政府投资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责任单位追回多支付工程款.15万元,对责任单位经济处罚.76万元,减少支付1个项目工程价款.61万元,1个项目已确认多计工程造价1.5亿元,1家项目业主已补缴履约保函金额1.97亿元;对7个违规项目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追责;对2个项目涉及的4家监理单位违法违规招投标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对1个项目漏编工程量未纳入招标的情况进行了处理。
(七)国有企业审计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家企业拟进行破产清算;3家财务核算不规范企业已进行账务处理;6家企业加强内控管理,补缴税款20.38万元,清退及收回.26万元,还清借款.74万元,完善制度2项,向法院起诉2起;2家企业退回违规加油费15.74万元;1家企业超标配备公务用车已处置,违规经商办企业职工已退股;1家企业相关人员已退回违规报销机票、旅游门票等费用44万元。
(八)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我厅共向省纪委监委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39件。截至年12月底,办结10件,有15人受到处理处分,其中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其余正在办理中。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报告反映的个问题,由于项目调整变更、程序履行等原因,尚有29个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涉及10个市县、7个部门单位。如万宁市旅游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因土地、规划等原因未达到开发条件,需调整补充;陵水县.15万元渔业成品油补贴闲置的问题,需对油补名单和金额整理核查,履行公示和申报等程序才能发放补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指导督促,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
四、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的个问题,已完成整改个。陵水县违规发放名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补助50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截至年1月5日,已追回11人3.3万元,其余资金陵水县政府已制定追缴方案,确保今年3月底前全部追回。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推动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审计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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