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名称
梅毒(乙类传染病)
病原菌及特点
梅毒螺旋体;在体外不易存活,对阳光、肥皂水、煮沸、干燥和一般消毒剂(如乙醇及季铵类等)甚为敏感,4℃可存活3天,-78℃保存数年仍具传染性。--《热带病学》
诊断依据
--WS-
1一期梅毒
1.1流行病学史
多数有不安全性行为史,或性伴感染史,或多性伴史。
1.2临床表现
硬下疳:潜伏期2周~4周(平均3周),多见于外生殖器等性接触部位。起初表现为小丘疹,逐渐发展为直径约1cm~2cm的圆形或椭圆形浅在性溃疡,界限清楚、边缘略隆起,溃疡面清洁;一般为单发;触诊基底质韧,呈软骨样硬度;无明显疼痛或触痛。硬下疳也可不典型,或可因为继发细菌感染,表现为自觉疼痛、多个溃疡、深或大的溃疡、溃疡面有脓性渗出物、触之不硬等。
腹股沟或患部近卫淋巴结肿大:可为单侧或双侧,无痛,相互孤立而不粘连,质硬,不化脓破溃,其表面皮肤无发红、发热表现。
1.3实验室检查
1.3.1暗视野显微镜检查、镀银染色检查或核酸扩增试验
硬下疳损害刮取渗液或淋巴结穿刺液可查见梅毒螺旋体,或核酸扩增试验检测梅毒螺旋体核酸阳性(见附录A.1、A.2、A.3)。
1.3.2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
阳性(见A.4.2)。如感染不足6周,该试验可为阴性,应于感染6周后复查。
1.3.3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
阳性(见A.4.3)。
如感染不足4周,该试验亦可为阴性,应于感染4周后复查。
2二期梅毒
2.1流行病学史
多数有不安全性行为史,或性伴感染史,或多性伴史;或有输血史(供血者为早期梅毒病人)。可有一期梅毒史,病期在2年以内。
2.2临床表现
皮损:呈多形性,可模拟各种皮肤病皮损,包括斑疹、斑丘疹、丘疹、丘疹鳞屑疹及脓疱疹等,常泛发对称;掌跖部易见暗红斑及脱屑性斑丘疹;外阴及肛周可见湿丘疹及扁平湿疣;皮损一般无自觉症状,也可有瘙痒;口腔可发生黏膜斑,或可有生殖器部位黏膜斑;可发生虫蚀样脱发。二期复发梅毒,皮损局限,数目较少,形态奇异,常呈环状、弓形或弧形。
全身浅表淋巴结可肿大。
可出现梅毒性骨关节损害、眼损害、神经系统及其他内脏损害等。
2.3实验室检查
2.3.1暗视野显微镜检查、镀银染色检查或核酸扩增试验
二期梅毒皮损如扁平湿疣、湿丘疹及黏膜斑,其刮取渗液可查见梅毒螺旋体,或核酸扩增试验检测梅毒螺旋体核酸阳性(见A.1、A.2、A.3)。
2.3.2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
阳性(见A.4.2)。
2.3.3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
阳性(见A.4.3)。
3.三期梅毒
3.1流行病学史
多数有不安全性行为史,或性伴感染史,或多性伴史。可有一期或二期梅毒史。病期2年以上。
3.2临床表现
晚期良性梅毒:皮肤黏膜损害表现为头面部及四肢伸侧的结节性梅毒疹,大关节附近的近关节结节,皮肤、口腔、舌咽树胶肿,上腭及鼻中隔黏膜树胶肿可导致上腭及鼻中隔穿孔和马鞍鼻。也可发生骨梅毒及其他内脏梅毒,累及骨骼及关节、呼吸道、消化道、肝脾、泌尿生殖系及内分泌腺等。
眼梅毒:少数可发生虹膜睫状体炎、视网膜炎及间质性角膜炎等,可致失明。
神经梅毒:可发生脑膜神经梅毒(出现头痛、呕吐、颈项强直等)、脑膜血管梅毒(出现闭塞性脑血管综合征表现如偏瘫、失语、癫痫性发作)、脑实质梅毒(出现麻痹性痴呆、脊髓痨等),也可为无症状性神经梅毒,仅有脑脊液异常发现。
心血管梅毒:可发生单纯性主动脉炎、主动脉瓣闭锁不全、主动脉瘤等。
3.3实验室检查
3.3.1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
阳性(见A.4.2)。
3.3.2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
阳性(见A.4.3)。
3.3.3脑脊液检查(主要用于神经梅毒的诊断)
白细胞计数≥10×/L,蛋白量>mg/L,且无其他引起这些异常的原因。脑脊液VDRL试验(或RPR/TRUST试验)或FTA-ABS试验(或TPPA/TPHA试验)阳性(见A.4.2、A.4.3)。
3.3.4组织病理检查
有三期梅毒的组织病理变化(见A.5)。
4隐性梅毒(潜伏梅毒)
4.1流行病学史
多数有不安全性行为史,或性伴感染史,或多性伴史。早期隐性梅毒:在近2年内有以下情形:
a)有明确的不安全性行为史,而2年前无不安全性行为史;
b)有过符合一期或二期梅毒的临床表现,但当时未得到诊断和治疗者;
c)性伴有明确的早期梅毒感染史。
晚期隐性梅毒:感染时间在2年以上。无法判断感染时间者亦视为晚期隐性梅毒。既往无明确的梅毒诊断或治疗史。
4.2临床表现
无任何梅毒性的临床表现。
4.3实验室检查
4.3.1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
阳性(见A.4.2)。
4.3.2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
阳性(见A.4.3)。
4.3.3脑脊液检查
有条件时可进行脑脊液检查以排除无症状神经梅毒。隐性梅毒一般无明显异常。
5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5.1流行病学史
生母为梅毒患者。
5.2临床表现
早期胎传梅毒:2岁以内发病,类似于获得性二期梅毒。发育不良;皮损常为水疱-大疱、红斑、丘疹、扁平湿疣;口周及肛周形成皲裂,愈后遗留放射状瘢痕;梅毒性鼻炎及喉炎;骨髓炎、骨软骨炎及骨膜炎;可有全身淋巴结肿大、肝脾肿大、贫血等。
晚期胎传梅毒:2岁以后发病,类似于获得性三期梅毒。出现炎症性损害(间质性角膜炎、神经性耳聋、鼻或腭树胶肿、克勒顿关节等)或标志性损害(前额圆凸、马鞍鼻、佩刀胫、锁胸关节骨质肥厚、赫秦生齿、腔口周围皮肤放射状裂纹等)。
隐性胎传梅毒:即胎传梅毒未经治疗,无临床症状,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脑脊液检查正常,年龄<2岁者为早期隐性胎传梅毒,>2岁者为晚期隐性胎传梅毒。
5.3实验室检查
5.3.1暗视野显微镜检查、镀银染色检查或核酸扩增试验
在早期胎传梅毒儿的皮肤黏膜损害或组织标本中可查到梅毒螺旋体,或核酸扩增试验检测梅毒螺旋体核酸阳性(见A.1、A.2、A.3)。
5.3.2梅毒血清学试验
梅毒血清学试验如下:
——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滴度大于或等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且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见A.4.2);
——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阳性(见A.4.3.8);
——出生时不能诊断胎传梅毒的儿童,任何一次随访过程中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由阴转阳,或滴度上升,且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见A.4.2);
——在18月龄前不能诊断胎传梅毒的儿童,18月龄后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仍阳性(见A.4.3)。
典型症状
1、一期梅毒;硬下疳和梅毒硬化性淋巴结炎。2、二期梅毒;以皮肤黏膜典型的梅毒疹为特点。3、三期梅毒;皮肤、黏膜、骨等多个脏器受损,皮肤黏膜梅毒性树胶样肿,梅毒性动脉炎,麻痹性痴呆和脊髓痨。
传染源
梅毒螺旋体感染者。--WST-
传播媒介
无
传播途径
主要通过性接触或接触患者的血液和体液而传播,梅毒孕妇可通过胎盘使胎儿受感染。--WST-
潜伏期
10~90天,多见14天~28周。--《传染病学(第八版)》
隔离时间
隔离至完全治愈。--WST-
接触者观察
医学观察90天,90天内有过性接触的予以青霉素治疗。--WST-
消毒隔离措
--消毒技术规范
1、同种病原体感染者可同室隔离。病人卫生状况差,生活不能自理,或出血等易造成环境污染者单间隔离。
2、可不戴口罩,但在防止血液溅起污染时,则应戴口罩及护目镜。
3、工作服易受血液、体液污染时需穿隔离衣。
4、手有破损或接触血液、体液及分泌物时戴手套,手被病人体液、血液及分泌物污染时应立即用消毒液洗手;在护理另一病人前也应洗手。
5、认真做好床边隔离。治疗及护理操作放在最后集中进行。
6、采取的血标本应注明隔离标志。
7、工作中谨防针头刺伤皮肤。
8、最好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用过的针头直接放入防水、防刺有标记的容器内,焚烧处理。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按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9、接触病人的医疗用具必须一人一用,使用后进行消毒。病人的衣被、褥套不用清点,用双层胶袋密封包好,并注明梅毒病人衣物标志,送洗衣房先用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60分钟后再单独清洗。
10、患者的床垫最好用一次性大单包裹后铺床单使用,避免污染床垫,床垫、被褥用床单位臭氧消毒器进行消毒,若血液、体液渗到内层则烧毁;被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的物体表面,可用mg/L~mg/L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擦洗。
11、每日进行病房内物体表面消毒:用mg/L~mg/L含氯消毒液或0.2%过氧乙酸擦拭。血液沾污室内表面物品时,立即用消毒液擦拭消毒。
12、病人应减少与他人接触,除患者房间物品外,病人应减少接触病区的物品。
13、病人的生活垃圾均按医疗废物处理,用双层医疗胶袋密封包装。
14、可重复使用的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先用0.2%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再送消毒供应室。
15、严格做好病房终末处理。
职业防护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损伤性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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