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人社政务服务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区、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市民朋友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在疫情防控期间,结合全市人社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办事群众尽量在网上办理或电话预约办理业务,无特殊情况不到窗口办理业务,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时,请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人社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许可服务)
1.延后办理退休手续。年2月起至疫情防控期间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可在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内提交个人档案,因疫情延迟申报的,不影响待遇计发。
2.预约办理行政许可业务和公共服务业务中的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年2月起至疫情防控期间急需办理业务的相关单位及个人,可通过电话咨询并预约时间办理(咨询)。
3.延后申请办理连续工龄认定或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应在年2月至疫情期间办理连续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可在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内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因疫情延迟申报的,不影响其基本养老金计发(-;手机)。
二、社会保险服务
1.社会保险待遇领取及认证。疫情防控期间,我区领取养老金人员应尽量避免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和乡镇、社区现场办理资格认证。疫情防控结束后,可采取乡镇、社区现场,异地协查等多种方式进行认证。对于疫情防控期间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停发相关待遇。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2.社会保险参保业务。参保企业办理人员增减、基数申
报等对公业务,请在“达川SI基金QQ群”进行咨询、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对公业务请在“达川养老保险经办QQ群"进行申报办理及缴费计划查询。群空间可自行下载打印《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职工增减变动申请表》等申报文档,并以电子文档方式在QQ群进行申报办理。
3.邮件办理转移。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的,可将对方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上面写明办理事项、电话号码和邮寄地址)邮寄至区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