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敦金,贺芳
作者单位:广州医院妇产科,广东省产科重大疾病重点实验室
来源: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
关键词:死胎;胎儿生长受限;胎心电子监护
孕产妇死亡率(maternalmortalityrate,MMR)与围产儿死亡率(perinatalmortalityrate,PMR)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综合发展指标,一直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孕产妇死亡率以及小于5岁以下婴幼儿死亡率已经有了较大程度的降低,但反映全球产科质量的指标——死胎,其发生率未见明显下降,每年有万例死胎(intrauterinefetaldeath,IUFD)[1-2],是导致孕产妇焦虑、抑郁、创伤后应激障碍的重要原因。死胎发生率的高低已经成为判断产科质量,评估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综合实力的新指标[3-4],值得产科工作者高度重视。
1死胎定义与发生率
死胎是指在新生儿(或有生机儿)出生后没有任何生命体征,属于围产儿死亡范围。有分娩记载以来,死胎一直是困扰产科医师的问题。但全球对于死胎的定义并不一致。WHO建议:死胎为≥28周或出生体重≥g或身长≥35cm之后出生的新生儿[4]。由于约50%的死胎发生于<28周的妊娠,发达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将死胎发生孕周定义为≥22周及之后出生的胎儿或出生体重≥g[5]。而中国死胎确定孕周为≥20周[6]。由于不同国家使用的死胎起始孕周不同,故发生率报道有很大的差异,过去16年间(—年),按≥28周统计死胎发生率,虽然下降了4%~6%,但全球围产儿死亡仍然高达万例,50%为死胎,约98%的围产儿死亡发生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2]。按≥28周,中国死胎发生率约为1%,如果按≥20周,中国死胎发生率为4.19%[6-7]。由于确定死胎孕周不一致,使得有关死胎讨论、研究产生困难,因此,就死胎这一概念的定义和分类达成共识是必要的,有利于对死胎这一妊娠不良事件的数据进行比较以及更全面地评估。
2死胎分类及其高危因素
按当今医疗水平,死胎可分为可以避免死胎和不可以避免死胎;按发生时间可以发生妊娠中期、晚期以及分娩过程中;但目前死胎的主要分类是基于病因学分类[8],使用最多的是Gardosi等[9]提出的ReCoDe分类。死胎的病因分类:胎儿因素、脐带因素、胎盘因素、羊水因素、子宫因素、母体因素、创伤以及一些尚未确定的因素。在已知的死胎原因中,妊娠期间发生的死胎常见于胎儿畸形以及胎盘与脐带因素,而分娩期间发生的死胎主要为胎盘和脐带因素[10]。在发达国家,死胎最常见的危险因素是初产妇、高龄和肥胖[10]。中国死胎主要原因为胎儿畸形[6-8]。随着我国“全面二胎政策”的放开,高龄妊娠的发生率随之上升,死胎的风险是否随之升高、死胎原因的构成比是否发生变化,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