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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臻招募致力于为创新性新药临床试验招募健康志愿者和受试者。为患医院专业科室进行免费诊疗的机会,同时为新药的研发提供受试者,加大新药研发进度,促进人类健康事业的发展。现招募以下适应症患者:

比较IBI和贝伐珠单抗对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有效性和安全性

适应症

晚期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

研究所处阶段

III期

纳入标准

1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岁且≤70岁的男性或女性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不能手术治疗的局部晚期(IIIb期)、转移性(IV期)或复发性的非鳞状细胞NSCLC;若混有多种肿瘤成分,则应对其主要细胞类型进行分类

4肿瘤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EGFR野生型

5必须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作为靶病灶(根据RECISTv1.1标准)

6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评分(ECOGPS)为0~1分7预计生存时间≥6个月8筛选时的实验室结果9血常规:白细胞计数≥3.0x10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对于当前阶段疾病(不适合接受多学科治疗的IIIb期,IV期或复发性疾病)的化疗或靶向治疗(如单克隆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允许接受既往手术和放射治疗,但是必须符合本研究方案列出的有关两种治疗方法的标准。如果既往接受过辅助化疗,6个月内复发的受试者需要排除入组

2混合性非小细胞和小细胞癌、或者以鳞状细胞为主要成分的混合性腺鳞癌

3肿瘤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EGFR突变型,因各种原因无法确定EGFR状态的可以入选

4在筛选前3个月内有咯血史,咳出的血量大于2.5mL

5影像显示有肿瘤侵

研究目的

主要目的:比较IBI联合紫杉醇/卡铂相对于贝伐珠单抗联合紫杉醇/卡铂用于晚期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NSCLC的ORR次要目的:1.比较IBI联合紫杉醇/卡铂相对于贝伐珠单抗联合紫杉醇/卡铂用于晚期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NSCLC治疗的DOR、PFS、DCR和OS及安全性和免疫原性探索性目的:1)比较IBI和贝伐珠单抗在晚期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NSCLC受试者中的PPK特征及PD特征

试验药

1IBI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静脉滴注,规格4ml:mg,每3周一个治疗周期,每周期第一天给药,与化疗药联合(最多6个周期)时15mg/Kg,单药维持时7.5mg/kg,直至直至PD、无法接受的毒性反应、撤回知情同意、研究结束、失访或死亡,以先发生者为准。

对照药

1贝伐珠单抗/商品名:安维汀/英文名:Avastin注射剂,静脉滴注,规格4ml:mg,每3周一个治疗周期,每周期第一天给药,与化疗药联合(最多6个周期)时15mg/Kg,单药维持时7.5mg/kg,直至直至PD、无法接受的毒性反应、撤回知情同意、研究结束、失访或死亡,以先发生者为准。

比较SCT联合CHOP(S-CHOP)与利妥昔单抗联合CHOP(R-CHOP)在初治的CD20阳性的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适应症

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

研究所处阶段

III期

纳入标准

1.既往未经治疗,经病理组织学证实的CD20阳性的DLBCL患者;

2.国际预后指数评分(IPI):0~2分,即低中危患者;ECOG体力状态评分为0-2;心脏超声心动图测得LVEF≥50%;

3.年龄≥18岁且≦75岁,性别不限;预计生存期>6个月;

4.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对于结内病灶,定义为:长径≥1.5cm且短径≥1.0cm;对于结外病灶,长径应≥1.0cm;

5.患者具有充分的血液学功能,无论骨髓受侵与否均需符合以下指标: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L、血小板计数≥75×/L;

6.对于未接受绝育手术的育龄期男性或女性,需同意在治疗期间和SCT或利妥昔单抗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进行避孕。

7.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已知对人源或鼠源单克隆抗体过敏者,或已知对鼠源制品、异种蛋白过敏者;对CHOP方案中任何一个成份有禁忌者;

2.既往接受过针对DLBCL的治疗,包括:化疗、免疫治疗、针对淋巴瘤的局部放疗、单克隆抗体治疗。

3.既往接受过细胞毒药物或抗CD20单抗治疗其他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或入组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单克隆抗体;

4.既往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或皮肤黑色素瘤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5.合并有可影响研究方案依从性的显著控制不佳的疾病,例如严重心血管疾病(如纽约心脏病协会III类或IV类心脏病、最近6个月内出现心肌梗塞或不稳定型心律失常或不稳定型心绞痛、严重高血压)、周围神经系统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6.入组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4周内经历过大手术;既往有进行性多灶性脑白质病史者;

7.正在接受的持续皮质类固醇治疗,剂量30mg/天泼尼松或同等剂量的皮质类固醇类药物持续治疗≥10天;

8.入组前2周内使用过造血细胞因子,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等;入组前4周内进行了(减毒)活疫苗接种;

9.出现以下实验室异常值:肌酐>正常上限(ULN)的1.5倍;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正常值上限的2.5倍(肝受侵时正常值上限的5倍);总胆红素>正常值上限的1.5倍(肝受侵时正常值上限的3倍);在未接受抗凝药治疗的情况下,部分促凝血酶原时间(PT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或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

10.入组时有活动性感染,或研究者判定4周内有可影响受试者入组的任何重大感染事件(肿瘤性发热除外);疑似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患者;

11.HCV抗体阳性且HCV-RNA定性检测≥copies/ml;或HIV阳性;或HBV检查结果为:HBsAg阳性和/或HBcAb阳性且HBVDNA滴度阳性者;

12.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者。

研究目的

主要目的:在初治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患者中,对比SCT1联合CHOP和利妥昔单抗联合CHOP治疗后的总缓解率。次要目的:评价在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比较两组的安全性,及两组用药后完全缓解率、1年无进展生存率、1年无事件生存率和1年总生存率。

试验药

1SCT注射液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规格mg/10ml/支,静脉注射(IV),一天一次,每次mg/m2,在第1天给药,每21天一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连续给药共计6个周期(或连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对照药

1利妥昔单抗注射液注射液;规格mg/10ml/支,静脉注射(IV),一天一次,每次mg/m2,在第1天给药,每21天一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连续给药共计6个周期(或连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发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比较GB联合甲氨蝶呤对照英夫利西单抗联合甲氨蝶呤治疗活动性中重度类风湿关节炎成人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适应症

类风湿关节炎

研究所处阶段

III期

纳入标准

1.年龄18~75岁,不限性别。

2.符合年ACR分类标准(修订版)诊断的类风湿关节炎,至少3个月。

3.筛选时符合活动期定义:同时满足下面3个条件(以28个关节为主)

4个或4个以上的关节肿胀;

6个或6个以上的关节压痛;

符合以下标准中的至少1条:血沉高于28mm/h或CRP高于2.0mg/dL。

4.试验给药前,至少接受过3个月MTX(甲氨蝶呤)治疗,且剂量稳定(10~15mg/周)至少4周。

排除标准

1.  之前接受过同类生物制剂(TNF抑制剂)治疗RA。

2.  已知有结核(TB检测)、肝炎、梅毒、艾滋病等检测阳性者。

3.  现患有或曾有过其他全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或强直性脊柱炎等)或继发性、非炎症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或纤维肌痛),其症状和体征预期会影响试验药物评价者。

研究目的

在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中比较GB与英夫利昔单抗治疗达到ACR20的受试者比率的相似性。

试验药

1GB注射液重组抗TNF-alpha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注射液;静脉滴注,给药剂量3mg/kg,第0、2、6、14、22周给药,共给药5次。

对照药

1英夫利昔单抗注射液商品名:类克;静脉滴注,给药剂量3mg/kg,第0、2、6、14、22周给药,共给药5次。

阿可拉定对比华蟾素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受试者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适应症

晚期肝细胞癌

研究所处阶段

III期

纳入标准

1年龄≥18周岁,男女不限;

2严格符合国家卫计委颁发的《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版),临床诊断标准和/或经过病理组织/细胞学检查确诊的晚期或已经发生转移的HCC患者,不能够采用肝脏手术和/或其他局部治疗(消融或肝动脉介入),或者手术和/或其他局部治疗后复发进展的;

3先前未接受过针对晚期或已经发生转移的HCC的一线系统治疗(全身化疗、分子靶向、免疫治疗以及研究治疗用药等),包括但不限于含奥沙利铂的系统化疗、索拉非尼、PD-1/PD-L1抗体、阿可拉定以及华蟾素等;

4距肝脏手术治疗3个月,消融或肝动脉介入治疗结束时间4周,且有关不良反应恢复正常;如果在手术或其他局部治疗,后曾经超越规范进行全身辅助化疗的患者,需化疗结束6个月,且发生了疾病进展和/或转移;

5不适合采用国家卫计委颁发的《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推荐的晚期肝癌一线标准治疗(索拉非尼和FOLFOX4方案系统化疗)的患者,主要是因部分血液检查指标(详见入选标准第11条中放宽的范围)或其他指标(包括轻度腹水等)不适于现有的一线标准治疗;或者特殊情况下,患者坚持拒绝接受现有的一线标准治疗(比如认为自身体质状况较弱和/或经济限制,对此必须严格掌握和控制;

6按照实体瘤反应评估标准(RECIST1.1),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靶病灶,定义为:最长单径≥10mm的非淋巴结病灶,或短径≥15mm的淋巴结病灶;对于既往曾经消融或肝动脉介入治等局部治疗后的病灶,必须采用CT/MRI检查并且根据RECIST1.1标准确定已经发生疾病进展,且最长径≥1.0cm,方可作为可测量的靶病灶。

7Child-Pugh肝功能评分A级或较好的B级(≤7分);

8体力状况ECOG评分为0-1;

9预期生存时间≥12周;

10主要器官功能基本正常,符合下列要求:①骨髓:筛选前14天内没有输血和使用造血细胞生成刺激药物,包括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检查血小板≥60×/L,血红蛋白≥85g/L,白细胞≥3.0×/L;以上三项可由研究中心的主要研究者全面衡量患者的状况,适当放宽为:血小板50~60×/L,血红蛋白80~85g/L,白细胞2.5~3.0×/L(含临界值);②肝脏: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ULN),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5xULN;白蛋白≥28g/L;③肾脏:血清肌酐≤1.5x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

12若HBV-DNA≥copies/ml(IU/ml),必须先行抗病毒保肝治疗,待HBV-DNAcopies/ml(IU/ml)方可入组;并且继续服用抗病毒药物、监测肝功能和乙肝病毒载量;

排除标准

1影像学检查HCC肝脏肿瘤巨大(≥60%肝体积),或门脉主干癌栓(占据血管管径≥50%),或癌栓侵犯肠系膜静脉或下腔静脉;

2具有临床意义的中等量及以上腹水,即需要治疗性腹腔穿刺/引流,或者该项指标Child-Pugh评分2;

3随机化前28天内接受过局部抗癌治疗(包括手术、消融、肝脏动脉化疗/栓塞或放疗)或大手术;

4肝胆管细胞癌和纤维板层细胞癌;既往5年内或同时存在其他恶性肿瘤癌症,但是原位宫颈癌、曾经治疗的基底细胞癌和浅表膀胱肿瘤(Ta,Tis,T1)除外;

56个月内曾经发生肝性脑病和/或肝性肾病;

6活动性丙肝,即抗-HCV阳性或HCV-RNA阳性且肝功能异常者;

76个月之内有消化道出血病史,或者具有明确的胃肠道出血倾向,包括局部活动性溃疡病灶,大便潜血阳性;

8已知发生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疑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需进行头颅MRI检查排除;

凝血功能明显异常: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或者凝血酶原时间(PT)16s;

研究目的

比较两组的总生存期(OS);比较两组的疾病进展时间(TTP)、无进展生存期(PFS)、客观缓解率(ORR)和疾病控制率(DCR);比较两组的安全性与耐受性;

试验药

1阿克拉定胶囊,mg/粒,口服。

对照药

1华蟾素片,mg/粒,口服。

阿可拉定对比索拉非尼一线治疗PD-L1阳性晚期肝细胞癌受试者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适应症

PD-L1阳性的晚期肝细胞癌(HCC)受试者

研究所处阶段

III期

纳入标准

1年龄18岁~75岁,男女不限;

2按照国家卫计委颁发的《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版),经过病理组织/细胞学检查确诊的晚期或已经转移的肝细胞癌患者,不能够采用肝脏手术和/或其他局部治疗(消融或肝动脉介入),或者手术和/或其他局部治疗后复发进展的;

3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或已经发生转移的肝细胞癌的一线系统治疗(全身化疗、分子靶向、免疫治疗以及研究治疗用药等),包括但不限于含奥沙利铂的系统化疗、索拉非尼、PD-1/PD-L1抗体以及阿可拉定等;

4中心实验室必须先收到肿瘤组织标本(蜡块或白片),对肿瘤组织标本进行PD-L1等进行免疫组化检测,免疫细胞PD-L1表达阳性方可入组;

5按照实体瘤反应评估标准(RECIST1.1),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靶病灶(最长单径≥10mm的非淋巴结病灶,或短径≥15mm的淋巴结病灶);对于既往经过消融或肝动脉介入治疗等局部治疗后的病灶,必须采用计算机断层扫描(CT)/磁共振成像(MRI)检查并根据RECIST1.1确定已经发生疾病进展,且最长径≥1.0cm,亦可作为可测量的靶病灶;

6Child-Pugh肝功能评分为A级或较好的B级(≤7分);

7ECOG体力状态评分为0-1;

8预期生存时间≥12周;

9本试验首次用药前2周内,未使用具有肝癌适应症的现代中药制剂:得力生注射液、康莱特注射液/软胶囊、艾迪或康赛迪注射液、榄香烯注射液/口服液、槐耳颗粒、华蟾素和肝复乐胶囊/片等;

10主要器官功能基本正常,符合下列要求:①骨髓: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L,血小板≥80×/L,血红蛋白≥90g/L;②肝脏: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ULN),天冬氨酸转氨酶和丙氨酸转氨酶≤5×ULN,白蛋白≥29g/L;③肾脏: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

12若HBV-DNA≥拷贝/mL(IU/mL),必须先行抗病毒保肝治疗,待HBV-DNA拷贝/mL(IU/mL)方可入组,并继续服用抗病毒药物并监测肝功能和乙肝病毒载量;

排除标准

1影像学检查结果:肝脏肿瘤巨大(≥60%肝体积),或门脉主干癌栓(占据血管管径≥50%),或癌栓侵犯肠系膜静脉或下腔静脉;

2具有临床意义的中等量以上腹水,即需要治疗性腹腔穿刺/引流,或者该项指标Child-Pugh评分2;

3随机化前28天内接受过局部抗癌治疗(包括手术、消融、肝脏动脉化疗/栓塞或放疗)或大手术;

4肝胆管细胞癌及纤维板层细胞癌;既往或同时有原发灶或组织学完全不同于肝细胞癌的癌症,但原位宫颈癌、曾治疗的基底细胞癌、浅表膀胱肿瘤(Ta,Tis,T1)除外;入选前5年已治愈的其他恶性肿瘤患者可允许入组;

5患有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者(收缩压mmHg,舒张压mmHg);患有CTCAE分级Ⅱ级以上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和/或纽约心脏协会(NYHA)Ⅲ~Ⅳ级的心功能不全;

66个月内曾经发生肝性脑病和/或肝性肾病;

7活动性丙肝,即抗-HCV阳性或HCV-RNA阳性且肝功能异常者;

86个月之内有消化道出血病史,或者具有明确的胃肠道出血倾向,包括局部活动性溃疡病灶,大便潜血阳性;

9已知发生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疑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需做头颅磁共振成像(MRI)排除;

10凝血功能明显异常:凝血酶原时间16s或国际标准化比值≥1.5;

研究目的

比较两组的总生存期(OS);比较两组的疾病进展时间(TTP)、无进展生存期(PFS)、客观缓解率(ORR)和疾病控制率(DCR);比较两组的安全性与耐受性;

试验药

1阿克拉定胶囊,mg/粒,口服。

对照药

1甲苯磺酸索拉非尼片,mg/粒,口服。

答疑解惑

参加临床试验安全吗?

以上开展的临床试验均是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严格审核批准实施的,且为III期临床阶段,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都已经在I期和II期临床试验时得到了充分的验证。另外,临床试医院专业科室的治疗团队,临床试验过程跟常规的诊疗过程一样,而且针对受试者的权益,医院有专门的伦理委员会来保障。

参加临床试验有什么收益?

参加临床试验,您的相关的检查和用药均是免费的,而且以上项目所使用药品均是目前针对相关疾病治疗最前沿的药物,治疗效果好价格也高。此外,为保障您的权益,您还会获得一定的交通费和营养补贴费。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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