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万宁市万城镇双溪安置一区水牛大排档的许某某在店前的马路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万宁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万宁市公安局对许某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罚款元。
市民燃放爆竹后留下满地纸屑。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3人因为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6人因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在禁放区内,任何时间、任何理由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即便是婚嫁、添丁、置业、乔迁等喜事也不例外。
为进一步推动万宁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深入开展,公安机关鼓励广大市民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有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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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国都市报
▍监制:潘李智陈明思
▍编辑:何子仪李升恒
?万宁市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