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我市迎接省级卫生城市顺利通过复审工作,近期,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对城区各重点路段,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头盔、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加管控与整治并进行劝导与教育。
视频:全民巩卫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工作
5月17日上午,市公安交警部门在文明北路设卡,对摩托车电瓶车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整治。记者在现场看到到,交警耐心的对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的车主进行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对其罚款五十元,以示教育。
交警部门提醒:
一、不驾驶无合法来源和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摩托车,不要把车辆交给未成年人驾驶。
二、驾驶摩托车要取得有效摩托车驾驶证。
三、驾驶和乘坐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四、不超速、不飙车、不闯红灯、不随意穿插转弯、不违规载人载货。
五、不逆行,要各行其道,要靠道路最右侧车道通行。
六、正确使用灯光,夜间上路行驶应打开车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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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潘李智陈明思
▍编辑:何子仪彭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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