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滨海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日臻完善,滨海人从呱呱坠地到花甲之年,都可以享受到由政府买单的公共卫生服务,那么,滨海人在各年龄段分别能享受哪些福利呢?小编给您打听来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嘛?
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
从0岁婴儿到65岁以上老人,从新区居民覆盖到流动人口,滨海新区为居民购买18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让居民免费享受80项服务。
从年起,滨海新区户籍居民和暂住6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在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享受18类80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小编列举了新生儿预防接种、向适龄目标人群免费发放6个月小剂量叶酸、大肠癌筛查、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内容……这些项医院和社会服务机构完成!
新生儿
预防接种:预防接种管理,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预防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预防接种规范化服务;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与管理。
0~6岁
中医药健康管理:儿童中医调养,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妇女儿童健康促进计划:学龄前儿童慢性病危险因素筛查,对辖区内6-7岁儿童进行健康体检的告知,并转诊到辖区妇幼保健中心,检测血压、空腹血糖、血脂,并对异常者进行干预指导。
7~12岁
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对辖区在校的7-9岁儿童进行口腔健康检查,对符合窝沟封闭适应证的儿童进行窝沟封闭,以预防龋齿。
20岁
妇女儿童促进计划:孕前传染病筛查。对前来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宣教,进行乙肝五项检测、梅毒筛查;孕前叶酸检测和补服。对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叶酸检测,向目标人群进行补服叶酸的现场宣教,免费发放6个月药量的小剂量叶酸等。
25岁
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2周前由孕妇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血糖、肝功能、肾功能、甲状腺功能筛查、HIV抗体检测、梅毒血清学试验、乙型肝炎、阴道分泌物等实验室检查,没有条件医院检查等:。
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等。
孕晚期健康管理: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等。
35岁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健康管理。健康体检,每年至少进行1次较全面健康检查。
妇女儿童健康促进计划:已婚适龄妇女妇科病普查,每年为辖区本市户籍育龄(30~65岁非妊娠期)妇女,进行一次免费妇科疾病普查及宣教指导,查体项目包括:妇科B超、乳腺手检、妇科检查(包括宫颈刮片)。
40岁——50岁
大肠癌筛查:对辖区40-50岁居民开展大肠癌筛查问卷调查及便潜血实验室检查;对上年度发现的高危人群进行随访,其中非进展期腺瘤、进展期腺瘤和结直肠癌患者建议其自费进行肠镜检查,并收集记录肠镜检查结果,其它高危人群患者进行便潜血实验室检查。
60——64岁
老年人健康管理: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65岁以上
老年人健康管理: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健康指导。
中医药健康管理: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更详细的看这里)
滨海新区1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服务名称
服务对象
项目内容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严重精神障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1.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天津市社区卫生信息系统,为居民个人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已建档居民复诊时,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记录内容。3.民政困难群众健康档案管理。为民政低保、五保、低收入三类人群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
辖区内居民
4.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发放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播放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5.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内容包括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控制药物依赖、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布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计划生育、学校卫生等公共问题健康教育;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以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6.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7.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8.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农民工等社区重点人群和就诊病人进行针对性健康教育,包括:门诊设置健康教育处方取阅处,电子屏(电视)播放健康教育相关知识,门诊医生对患者进行随诊健康教育;病房医护人员对住院病人及家属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对所辖重点场所(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居委会、工地等)进行健康教育工作指导。9.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积极创建无烟医疗机构,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3.预防接种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10.预防接种管理。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开展对辖区适龄儿童的主动搜索。11.预防接种。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要求予以接种;接种后受种者应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上记录,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12.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13.预防接种规范化服务。规定设置接种门诊,每周至少3次开展接种服务。14.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与管理。规范开展疫苗针对传染病病例调查、标本采集及随访
4.儿童健康管理
辖区新生儿和0-6岁儿童。
15.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低体重新生儿访视到体重达到克为止。16.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接种第二针乙肝疫苗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和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17.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分别于3、6、8、12、18、24、30、36月龄,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随访,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进行疫苗接种。18.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19.出生缺陷监测。收集本辖区内所有孕满28周分娩的胎婴儿相关信息,随访至生后42天,报告在此期间首次确诊的主要出生缺陷。20.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对辖区出生、管理、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存活状况进行调查,对每例死亡儿童的死亡信息进行核实。对高危儿童在出生后的一年之内每月进行随访。注:项目中规定的化验室检查,按照收费标准收费。
5.孕产妇健康管理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和本市户籍育龄人群。
21.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2周前由孕妇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妇健康状况评估,包括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血糖、肝功能、肾功能、甲状腺功能筛查、HIV抗体检测、梅毒血清学试验、乙型肝炎、阴道分泌物等实验室检查,没有条件医院检查;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22.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进行孕妇健康状况评估,包括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23.孕晚期健康管理。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24.高危孕产妇管理。督促高危孕妇筛查、建立高危孕妇档案、实现网上高危三级转诊、实时追踪高危孕妇转诊治疗流程、进行高危转诊无回执追访、落实高危孕产妇妊娠结局。25.产后访视。于产妇出院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26.产后42天健康检查。正常产妇常规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对产妇应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27.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设置计划生育宣传栏或宣传架,向社区居民提供避孕方法选择的咨询指导,配合发放避孕药具。注:项目中规定的化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按照收费标准收费。
6.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28.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29.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30.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31.健康指导。.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脑卒中、严重精神障碍(重性精神疾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32.检查发现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一次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对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建议高危人群每半年至少测量1次血压,并接受医务人员的生活方式指导;为老年人年度健康体检等各种途径确诊的高血压患者建立健康档案、纳入管理。33.1随访评估。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原则上每个季度随访1次;测量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症状;测量体重、心率,计算体质指数(BMI);询问患者疾病情况和生活方式,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吸烟、饮酒、运动、摄盐等饮食情况等;了解患者服药情况。33.2分类干预。对血压控制满意(收缩压mmHg且舒张压90mmHg)、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进行下一次随访时间;.对第一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即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性进行指导,必要时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压药物;对连续两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医院;对所有的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并依据患者具体情况给予健康处方,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知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34.健康体检。每年至少进行1次较全面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评估高血压管理效果与不良生活行为方式改善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管理控制目标与建议。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35.检查发现。为老年人年度健康体检等各种途径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纳入管理。36.1随访评估。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原则上每个季度随访1次;测量空腹血糖和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测量体重,计算体质指数(BMI),检查足背动脉搏动;询问患者疾病情况和生活方式,包括心脑血管疾病、吸烟、饮酒、运动、主食摄入等饮食情况等;了解患者服药情况。36.2分类干预。对血糖控制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进行下一次随访时间;对第一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情况进行指导,必要时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糖药物;对连续两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医院;对所有的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并依据患者具体情况给予健康处方,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知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37.健康体检。每年至少进行1次较全面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足背动脉搏动等常规体格检查和空腹血糖检测;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评估2型糖尿病管理效果与不良生活行为方式改善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管理控制目标与建议。
8.严重精神障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38.疑似患者发现及诊断复核。对辖区发现的疑似精神疾病患者进行诊断复核。39.患者信息管理。为严重精神障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40.1随访评估。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对基本稳定和不稳定的严重精神障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每年4次随访的基础上增加4次随访;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40.2分类干预。对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对病情基本稳定患者,可进行初步处理,若无效,医院;对病情稳定患者,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41.健康体检。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9.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辖区内服务人口
42.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43.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44.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报告病种、报告程序与方式和报告时限,依法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45.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协助对传染病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随访病例恢复情况;协助开展传染病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查找、登记和医学观察,对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和预防服务;协助开展传染病及其传播媒介监测,根据项目要求进行采血、粪便或传播媒介等工作;协助对法定传染病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观察随访病例恢复情况,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按要求及时核实上报聚集性传染病病例、同源感染病例及暴发疫情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按照消毒规范,指导病家进行餐具、饮用水、粪便等的消毒。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做好现场控制、消毒隔离和医疗垃圾等处理工作,协助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进行急救,或及时转诊;协助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分发等工作,并进行指导。46.艾滋病防治。定期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并提供艾滋病咨询和检测转介服务。47.结核病报告登记。及时向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报告和转诊肺结核病人,协助结防机构对转诊未到位病人进行追踪。48.非住院结核病人督导化疗。对辖区内非住院肺结核病人进行规范化治疗管理和结核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
10.中医药健康管理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
49.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50.儿童中医调养。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11.卫生监督协管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相对人。
5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对辖区范围内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52.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开展对社区居民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患者疾病可能与职业有关,按照要求进行登记;有针对性的开展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53.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城市二次供水单位和城乡学校供水设施开展2次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辖区内饮用水卫生安全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咨询活动。54.学校卫生服务。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对学校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健康咨询。5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定期开展巡访监测,并报告巡访情况;面向社区居民开展非法行医(采供血)宣传活动。
12.残疾人康复管理
辖区已核发残疾证、有康复需求的肢体残疾人。
56.患者信息管理。对有康复需求的肢体残疾人进行管理登记造册,建立《康复管理档案》。57.随访管理。随访管理每年至少4次,原则上每个季度随访1次,进行社区康复治疗和功能训练指导。58.康复治疗室训练。设置康复治疗室,配备康复器材设施和康复专业人员,进行康复治疗和功能训练。59.转诊服务。对病症复发、残疾症状加重、康复效果不明显和需要转上级医疗康复专科诊疗者,协助转诊并跟踪管理。
13.地方病防治
辖区居民
60.高氟症(氟骨症)防治。61.碘缺乏症防治。开展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对辖区内发现的重点地方病可疑病人,建议其到上级机构作进一步确诊。
14.妇女儿童健康促进计划
辖区6-7岁儿童、孕产妇和本市户籍计划怀孕的男女双方、30~65岁非妊娠期已婚妇女。
62.学龄前儿童慢性病危险因素筛查。对辖区内6-7岁儿童进行健康体检的告知并转诊到辖区妇幼保健中心,检测血压、空腹血糖、血脂,并对异常者进行干预指导。63.孕前传染病筛查。对前来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宣教,进行乙肝五项检测、梅毒筛查。64.孕前叶酸检测和补服。对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叶酸检测,向目标人群进行补服叶酸的现场宣教,免费发放6个月药量的小剂量叶酸并签署《自愿接受服用小剂量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缺陷知情同意书》。65.孕期甲状腺功能筛查。对孕早期和孕中期的孕妇进行甲状腺功能筛查。66.产前染色体病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筛查。孕15~20+6周使用血清学筛查,孕12-24周使用无创基因检测方法,进行产前染色体病和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筛查。67.孕期体重指导。向孕产妇告知孕期体重指导的内容及重要性,孕期体重指导的内容包括:孕期体重增长规律,孕期膳食营养、运动原则。68.妊娠糖尿病筛查。对怀孕24~28周的孕妇进行GDM筛查。通知GDM筛查结果异常的孕妇在一周内到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进行OGTT检查。69.产后康复指导。指导内容包括:子宫收缩情况、恶露、伤口愈合情况、全身情况;盆底组织恢复情况;母乳喂养的指导;膳食营养和运动指导;进行心理支持。70.已婚适龄妇女妇科病普查。每年为辖区本市户籍育龄(30~65岁非妊娠期)妇女,进行一次免费妇科疾病普查及宣教指导,查体项目包括:妇科B超、乳腺手检、妇科检查(包括宫颈刮片)。注:项目中规定的化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按照收费标准收费。
15.适龄儿童窝沟封闭
在校7-9岁儿童
71.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预防龋齿。对辖区在校的7-9岁儿童进行口腔健康检查,对符合窝沟封闭适应证的儿童进行窝沟封闭。
16.脑卒中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已确诊伴有后遗症的脑卒中患者。
72.患者调查登记。开展脑卒中患者调查登记。73.患者信息管理。建立《脑卒中管理档案》。74.随访管理。随访管理每年至少4次,原则上每个季度随访1次。了解病情、指导用药、康复训练、家庭护理、评估疗效、健康教育。75.健康体检。每年至少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评估管理效果与不良生活行为方式改善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管理控制目标与建议,并及时告知患者,进行针对性健康教育。
17.60-64岁老年人健康管理
辖区内60-64岁常住老年人
76.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77.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78.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79.健康指导。.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脑卒中、严重精神障碍(重性精神疾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18.大肠癌筛查
辖区40-50岁常住居民
80.大肠癌筛查。对辖区40-50岁居民开展大肠癌筛查问卷调查及便潜血实验室检查;对上年度发现的高危人群进行随访,其中非进展期腺瘤、进展期腺瘤和结直肠癌患者建议其自费进行肠镜检查,并收集记录肠镜检查结果,其它高危人群患者进行便潜血实验室检查。
新媒体编辑瘦不了
原创不易,欢迎分享北京中科白殿疯在哪里白殿疯用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