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省本级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年7月29日在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海南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海南年,省人民政府认真执行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扎实推进有关工作,较好地实现了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目标。
海南——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其中省本级税收收入.5亿元,占比93.3%,比年提高2.1个百分点。
海南——民生支出得到重点保障。省本级民生支出.2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9%,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重点投入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农业、医疗卫生和交通运输等领域。
海南——严控“三公”经费成效明显。省直预算单位重视公用经费管理,特别是“三公”经费开支方面,75个预算单位比上年减少4,.92万元,减支21.07%。
海南——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探索编制年补充项目预算,制定出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完成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压减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数量,实行股权投资管理改革试点,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惠农贷”担保基金。
海南一、省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海南(一)省财政厅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海南省财政厅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省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成效明显。但存在以下问题:
海南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20家企业少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8万元,6家企业多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中超范围安排1,万元。
海南2.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修订进度较慢。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年各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后,有20项需重新修订完善管理办法,仅完成了8项,有12项未按期完成。
海南3.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2,万元因项目推进缓慢闲置。年省级直接举借地债安排的项目中,有7个项目支出进度低于50%,12,万元地债资金闲置一年半未用,省财政已负担利息万元。
海南4.财政资金共管户应缴未缴利息收入.37万元。省财政厅与8个省直单位设立共管银行账户9个,约定利息收入五五分成,将应上缴国库的利息收入留存单位.37万元。
海南5.省本级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增大,清理盘活工作有待加强。截至年底,省财政管理的存量资金余额86.45亿元,比上年增长10.77%;省直13个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余额24.17亿元,比上年增长33.48%,通过清理有3.62亿元可盘活。
海南(二)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海南年全省地税系统较好地完成了税收征收任务,全年共组织税收收入亿元,比上年增加46.92亿元,增长11.7%,完成年度计划的.83%。审计延伸调查了家企业单位,发现违法违规问题5.89亿元。主要是:43家房地产企业少缴税款2.63亿元,19家建安企业少缴税款1,.75万元,家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少缴税款2.62亿元,98.65万辆(艘)车船少缴税款4,.1万元,地税部门违规减免税款.48万元,以及地税税费征管信息系统设计存在漏洞等问题。审计期间督促14个市县查征税款入库9,.05万元。
海南二、省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海南对75个省本级预算单位决算(草案)、27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了34个二、三级单位资产管理使用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发现以下突出问题:
海南(一)项目资金预算支出管理不规范,存在转移财政资金问题。2个部门未经招标或政府采购,将预算项目委托给没有资质或能力的下属单位(公司)实施,下属单位(公司)通过转包赚取高额利润,将财政资金转移下属单位合计2,.55万元。有1个部门将普查项目直接委托下属设计院,预算1,.5万元,实际花费成本仅万元,转移财政资金.5万元,占预算的71%。
海南(二)财政资金被套取。5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通过虚假采购、虚报会议费和差旅费、重复报账等套取财政资金.08万元。又如省档案局套取资金在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33万元,用于报销考察费、餐费、活动费、礼品费以及发放补贴。
海南(三)部分企事业单位依托主管部门的行政资源谋取利益。5个部门下属的11家企事业单位,利用所在部门行政影响,获取本行业的规划、咨询、设计、评审、检测等业务,以高收费、低成本、前置审批、违规收费等方式获取高额利润,并以“自收自支”为理由,违规采取各种手段套取资金。如省建设项目规划院3年收入3.9亿元(约50%的业务量来自政府部门),净利润率仅1.64%,违规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套取资金7,万元,用于发放提成、年终奖、补贴等4,万元,列支专家评审费、合作费等3,万元。
海南(四)“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管理使用不合规。
海南1.因公出国(境)方面。3个单位无预算、超标准支出因公出国(境)费12.3万元。1个单位组织7个境外参展项目,参团企业55家,其中没有规定资质的企业19家,占34.5%,花费财政资金67.88万元。
海南2.公务接待方面。7个单位在项目费、会议费以及下属单位报销公务接待95.75万元。9个单位在公务接待费中违规购买商业预付卡、茶叶、烟酒、礼品等.95万元。
海南3.会议费方面。2个部门超标准、超范围开支会议费9.81万元。3个单位向下属单位或关联企业等摊派会议费22.51万元。
海南4.津补贴方面。2个单位以计生目标奖、差旅费和津补贴名义违规发放补贴.25万元。
海南(五)政府采购不规范,有的造成损失浪费。3个部门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涉及项目资金.44万元。省水文局采购设备价格虚高造成损失浪费1,.9万元,占抽查量的44.6%。
海南三、市县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海南对6个市县财政管理审计发现下列违规问题:3个市县未及时足额征缴土地出让价款、滞纳金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45亿元;2个市县未足额计提并上缴省级土地出让金收入、省级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96万元;3个市县9.98亿元财政资金沉淀,未发挥效益;5个市县违规减免、缓征财政资金,超范围补贴财政资金1.55亿元。
海南四、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海南(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海南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从年8月起,对各部门和市县政府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从今年1季度审计情况看,一些领域还存在项目推进不及时、政策执行不到位、简政放权改革力度不够等问题。如海口市海秀快速路(一期)、江东大道(二期)、美安科技新城基础设施项目,由于资金到位不及时、征地拆迁、用地规划等前期工作问题,项目进展缓慢;儋州、澄迈、白沙等8个市县的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尚未开工;五指山、琼海、文昌等3个市分别存在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超出省目录范本、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改革工作推行不到位、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未列入公开目录等问题。
海南(二)省委省政府年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审计调查情况。
海南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年初预算27.71亿元,截至年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发现以下问题:儋州、五指山、文昌、临高、白沙、陵水等6个市县贫困村整村推进的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进度慢;琼海、乐东、陵水等3个市县新农保基础养老金配套资金未到位;3所院校虚报并未发放在校学生价格临时补贴32.11万元;乐东、琼山、美兰等5个县(区)新设法律援助机构工作尚未取得进展。
海南五、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海南(一)水利工程资金审计情况。
海南对6个市县水利工程资金支出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资金进行审计,抽查了49个病险水库和88个水库灌区小项目,审计金额4.01亿元,查处违规问题金额1.32亿元,占审计金额的32.92%。
海南1.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混乱,安全隐患大。
海南一是串通投标和转分包较为突出。有13个项目串通投标,占抽查项目的86.67%,涉及投资额5,.25万元。26个项目转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承建,占抽查项目的74.29%,涉及投资额8,.54万元,其中3个项目施工单位将防渗墙工程违法分包,获利.44万元。
海南二是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偷工减料,埋下安全隐患。审计钻孔抽查了6个病险水库防渗墙工程,其中4个底高程与设计高程之间留下防渗功能差的“薄弱带”,偷工减料,埋下重大安全隐患。抽查17个水库,有14个水库的安全监测设施缺失、失灵或不知去向,对大坝变形、渗流的安全监测和动态预警难以保障。有3个水库坝体加高、坝顶加宽、坡脚高程等未按图施工,未达设计防洪的目标要求。
海南三是工程建设监管不力。水利项目验收把关不严,仅用2天时间完成19个项目竣工验收;2个工程资料不齐全,存在明显漏洞仍通过验收;竣工验收缓慢,有个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占完工项目的59.66%,涉及投资额5.69亿元。现场监理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偷工减料问题严重。
海南2.违规转移水利建设资金。市县水务局的水库灌区水利小项目,名义上是包给了施工单位,实际上是将项目资金转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扣留相关费用后,又转回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共发现22个个人银行账户转入资金5,.89万元。资金到账后,基本以现金支出为主,支出真实性不清,存在无明确地址、无施工图及竣工图、无竣工验收工程量测量单等乱象,加上时过境迁,项目现场改变较大,真实工程量已无法核实。初步发现,2个市县水务局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涉嫌以虚假项目套取财政资金83.95万元。
海南3.水利工程项目资金支出慢。9年至年,6个市县投资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到位资金28.07亿元,支出16.12亿元,结余11.95亿元,结余率42.57%。工程验收慢,已完工个项目中,仍有个项目未验收,未验收率46.19%,由此造成工程无法结算,尾款支出慢。
海南(二)城乡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使用审计情况。
海南对6市县年至年城乡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结果表明,城乡低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医疗救助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违纪违规问题:
海南1.6个市县18,人违规领取城乡低保金11,万元。不符合规定人员领取城乡低保金5,.13万元,涉嫌骗取城乡低保金.51万元,用于支付整镇整村搬迁补偿支出5,.36万元。
海南2.6个市县人违规领取医疗救助资金.09万元。采取多种手段违规领取大病救助资金.22万元,其中超越封顶线违规领取45.62万元,公职人员违规领取2.75万元,利用虚假发票骗取6.13万元,未达个人支付线违规领取43.84万元。个别市县违规审批大病救助资金人共计.87万元,以及涉嫌伪造村委会公章骗取医疗救助资金。
海南3.城乡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结余过大,未能充分发挥扶贫扶弱、治病救人的效果。截至年底,两项资金结余3.38亿元,占全省民政专项资金结余11.04亿元的30.62%。
海南(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海南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筹集建设资金32.08亿元,共6.72万户中低收入家庭和20.28万人受益,基本完成目标任务,但也存在部分地区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审计过程中已移送案件线索3件,涉及人数7人,发现以下问题:
海南1.资金闲置、管理不规范。5个市县1.98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闲置达1年以上。4个市县6,.35万元筹集管理不到位,个别市县贷款资金用于支付贷款利息及诚意保证金,或违规从调整容积率应补缴土地价款中抵扣回购款。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拖欠开发商回购款8,.50万元,未及时发放23个农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
海南2.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使用不规范。户保障对象隐瞒、虚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住房保障待遇;80户保障对象违规重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违规扩大范围审批户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户住房困难家庭应保未保。2,套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空置未用超过一年;9,套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竣工尚未办理产权登记;2个市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延迟交付使用或出租不及时,造成损失浪费2,.4万元;17,套保障性住房由于选址偏僻、售价偏高、建设滞后等原因,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不畅。
海南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76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建设问题。7个市县(部门)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依法应招标而未招标或虚假招标、围标、串标、骗标,涉及合同金额10.20亿元。部分项目存在工程质量问题,3个市县(部门)5个项目套保障性住房未按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以次充好或偷工减料。
海南4.个别市县违规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改造进度慢。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进度缓慢,如某村改造涉及的35户人无法回迁至安置地。
海南截至年5月底,审计督促资金整改1,.11万元,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户数户,套闲置保障性住房投入分配使用,套存在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问题住房整改完毕,出台、完善管理制度和办法14件。
海南(四)“威马逊”台风救灾资金和物资跟踪审计情况。
海南对32个单位和11个重点受灾市县救灾资金和物资进行跟踪审计,共抽查单位个,抽查金额为24.19亿元,占全省救灾款物总额34.02亿元的71.1%。主要发现以下问题:截至年底,69个单位和个人的社会意向捐赠资金5,.51万元未及时到账;救灾资金分配拨付较慢,资金闲置2.86亿元,已分配资金4.96亿元未使用,占已分配资金21%;救灾补助款.74万元发放不及时,救灾物资.19万元违规折现发放;7个单位挤占挪用救灾资金1,.08万元,用于经费支出和办公楼维修等。
海南截至年6月23日,仍有17家单位和个人的意向捐赠资金2,.86万元尚未到账,其中自助救灾、提供服务和项目建设等捐赠方式未到账1,.56万元,其他原因未到账.3万元。
海南六、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海南年,审计了48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涉及48.84亿元,查出各类违法违纪金额5.1亿元,其中,虚报工程造价5,.3万元,套取挪用资金2,.09万元,损失浪费.11万元,违规招投标等问题金额4.32亿元。移送案件线索5件,涉案金额.91万元。
海南(一)3个市县征地工作管理部门失职,导致征地经费违规使用和被骗取。由于征地工作主管部门监督失职,造成屯琼高速公路屯昌段、琼海博鳌民用机场、昌江雨润棋子湾3个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经费.66万元被违规使用,其中有.91万元以弄虚作假、虚列名目的手段被骗取。
海南(二)5个项目单位执行政策法规不力,违规组织招投标。项目单位在组织招投标时,出现围标串标以及个别领导干部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涉及违规招投标金额4.29亿元。医院在搬迁扩建项目招标过程中,违规向投标单位提供了信息,并为其量身定做招标条件排斥其他投标单位,某公司违规中标27,万元。省海洋与渔业服务中心在施工招标中,故意提高门槛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允许投标人相互串通,某公司顺利中标5,.94万元,1名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巨额受贿被省纪委立案调查。
海南(三)业主单位投资控制意识淡薄,致使项目超概算增加投资。审计39个建设项目普遍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准、超规模、超投资概算等现象,超概金额3.02亿元,平均超概率为36.34%。如某单位专业技术用房项目,业主单位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造成增加概算投资万元,超概比例达47.8%。
海南(四)业主、代建和监理等参建单位对项目监管力度不够,造成建设管理诸多问题。由于业主、项目代建、监理等单位未充分履行监管职责,未能认真审查、复核施工单位的送审资料,不但造成工程造价失实、违规施工,还出现转分包和工程款被挪用现象。如代建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监管义务,致医院急诊大楼项目违法转包给其他公司和个人,造成工程款被挪用1,.43万元;监理公司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三亚鹿回头广场游艇码头工程造价虚高.98万元。
海南七、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海南对省农垦集团下属的企业以及省国资委监管的企业进行审计,发现较多经营管理问题,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已向纪检部门移送,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海南(一)违规决策、违规经营造成重大损失。有1家企业改制没有进行资产评估,低价贱卖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权益流失1,.31万元;与民营企业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违规让利给合作企业4,.09万元,并造成损失2,.79万元。有1家企业低价出让股权资产,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估算达1亿元以上。
海南(二)违规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未按规定履行“招拍挂”转让程序,未履行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决策程序,有1家企业及其下属公司违规转让土地5宗共1,亩,合同金额59,万元;对外出租土地4宗共4,亩,未对出租土地的使用权价格进行评估,未按规定上缴土地租金收益.7万元。
海南(三)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有1家企业违规设置账外账5套,账外核算收入2,万元,支出2,.74万元。有2家企业利用虚假采购业务、虚假发票报账.89万元,公款支付个人消费54.56万元。
海南八、当前违法违纪行为的新特点
海南从以上审计发现问题分析看,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出现以下一些新的特征,须引起高度重视:
海南(一)突出问题从省本级部门向下属二三级单位乃至体制外单位转移。部门采取各种方式和名义,将应由本部门承担的预算项目,直接委托给下属企事业单位实施,财政资金随之层层下沉使用,导致产生转移挪用资金、违规转分包、合伙侵占、奢侈浪费、资金去向不明等情况。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脱离政府监管,资金使用结果不验收、不检查,项目效果差强人意。
海南(二)披着“合法”的外衣,实为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审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由显性转向隐性,呈现有组织化、高智商化,表面上看程序到位、材料真实、手续齐全,实则违规链条越来越长,问题越来越隐蔽,主要表现为“六真六假”,即真程序假结果、真发票假业务、真合同假工程、真协议假合作、真采购假分配、真报告假评估。
海南(三)部分干部作风庸懒散贪,导致内部控制机制失效。总体来讲,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均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但由于部分领导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庸懒散贪,甚至内外勾结、利益输送,导致行政监管内部控制机制形同虚设,审核走形式、验收走过场,关键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核查,使得违法犯罪问题不但未得到遏制反而蔓延开来。
海南(四)政企不分、事企不分,“红顶中介”阻碍改革进程。“红顶中介”有从个案偶发向规律性、普遍性多发转移的趋势。比如部门下属设计院、规划院、研究院、协会及其设立的公司,以虚假合作、业务承包费、劳务费、评审费、福利补贴等手段转移截留财政资金,或者奢侈浪费、违规开支经费,谋取小团体甚至个人利益。
海南九、年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
海南截至年5月底,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已逐项进行了整改,追回并上缴各级财政6.98亿元,其他整改金额11.18亿元,出台和修订规章制度项;向纪检监察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9件,责任追究和处理人次。个别短期难以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也制定了整改措施,逐步化解和处理。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事项如下:
海南(一)年地方税收征管审计发现漏征漏缴税款3.88亿元。截至年6月15日,已整改入库2.41亿元,入库率62.1%,未入库1.47亿元。地税部门已采取催报催缴、欠税公告、查封银行账号、限制法人代表出境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多种措施进行催缴。
海南(二)万宁市分期缓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问题,尚有1,.63万元未追缴到位。万宁市计划分别于年7月底、12月底追缴完毕。
海南(三)陵水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闲置长达1年以上,未整改9,万元;临高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不到位,未整改7,.08万元;东方市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而违规用地3.5万平方米仍未整改。
海南十、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海南省政府全力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和整改,对一般的财经违纪违规问题责成各市县和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要求审计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对如何加强财政管理提出如下四点意见:
海南(一)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结合海南实际明确划分省与市县各级政府事权,统筹考虑预算管理制度、中期财政规划、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改革,健全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重点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海南(二)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落地资金。按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的要求,重点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落地资金的工作。建立与预算编制、执行等挂钩机制,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积极消化历史沉淀的财政存量资金,重点安排用于急需的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建立存量资金考核问责机制和分年度盘活机制,保证地方财政均衡平稳过渡和资金有效使用。
海南(三)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执行,严格财经纪律,强化政府内部控制和问责机制。针对审计发现的部门预算执行和二三级单位普遍存在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省政府已部署省直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且通过抽查的方式,严肃财经纪律,堵塞漏洞,追究责任。省直各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内部控制监督的意见》,不断强化内部牵制和监督机制,强化政府会计审核监督职能,维护良好的财经纪律和经济秩序。
海南(四)进一步完善项目制度建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和代建制等管理办法,细化履职内容、承担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同时,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监督检查和问责制度建设,住建部门应具体量化对工程监理管理的监督质量标准和惩罚制度,强化项目监管的法治化手段以及资金和质量“双安全”的契约责任制,实施诚信激励、负面清单、黑名单制度等市场化约束措施,严肃和提升主管部门对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追究问责和相关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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