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网综合报道据陕西省卫健委消息,近日,为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上升势头,将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省政法委、教育厅、公安厅等10部门联合制定了《陕西省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年)》。
方案要求,扩大艾滋病防治宣传覆盖面,通过广泛宣传促使居民、流动人口、老年人、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等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加强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宣传,提高流动人口艾滋病知晓率。
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全覆盖。在提供住宿、洗浴、公共娱乐、高等院校等流动人口较为集中场所以及从事艾滋病、性病诊治的医疗机构放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率达到%;免费向艾滋病感染者和高危人群发放安全套。
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告知,督促感染者履行权利和义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首诊负责制对诊疗和服务中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做好接诊、流行病学及溯源调查等相关处置工作,明确告知感染者的责任和权利,督促其及时将感染状况告诉配偶或有性关系者。鼓励各地探索更为有效的告知方式促进感染者配偶告知工作,防止家庭内传播。艾滋病感染者权利义务知晓率达95%以上。
加强抗病毒治疗服务,提高治疗质量。卫生健康等部门优化布局,实现定点医疗机构承担抗病毒治疗任务全覆盖,将承担艾滋病诊治工作纳入医疗机构考核管理;在尊重感染者本人意愿前提下,由流入地负责随访和治疗。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
鼓励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求和条件申请设置确证实验室、筛查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点,提高检测可及性。
加强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性健康和预防艾滋病教育。将初中学段的性健康和预防艾滋病教育融入到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生物学等国家课程以及地方课程和班团队活动中,高中学段保证4课时的预防艾滋病教育时间,确保每名在校学生每年都要接受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等措施。
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预防艾滋病教学任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在新生入学体检中发放预防艾滋病教育处方,通过开设专题讲座或纳入健康教育课课程,加强预防艾滋病相关内容教育,专题讲座或教学课时平均每年不少于2课时。普通高等学校充分发挥在线开发课程作用,鼓励将大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跨校学分课程等纳入教学内容。加强外国留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和检测工作。
国家卫健委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目标艾滋病母婴传播率降至3%以下
据悉,7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目标,至年底,实现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3%以下。
国家卫健委妇幼司表示,预防母婴传播以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综合防治体系为支撑,以常规妇女保健、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为基础,为育龄人群、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相关服务。
《征求意见稿》明确,为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的孕产期保健服务,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感染孕产妇纳入“紫色”妊娠风险分级,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加强孕期全程随访,动员感染孕产妇配偶/性伴进行相关检测。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助产服务,提倡自然分娩,避免将感染作为剖宫产指征。实施标准防护措施,减少分娩过程中的疾病传播。加强避孕指导和咨询,帮助孕产妇制订适宜的家庭生育计划,减少非意愿妊娠和疾病传播。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为感染孕产妇及其家庭提供健康咨询、心理和社会支持等综合关怀服务。尊重感染者合法权益,保护个人隐私,努力营造无歧视的医疗环境和社会氛围。
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为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的抗病毒治疗,不具备抗病毒治疗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为其提供转介服务,并与接诊机构做好信息对接。在孕产妇用药前、用药期间进行病毒载量、CD4+T淋巴细胞计数等检测。持续给予用药咨询指导,提高孕产妇用药依从性。及时对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进行母婴传播风险评估,根据其母亲抗病毒治疗、实验室检测等情况,将儿童分为高暴露风险或普通暴露风险,按要求进行预防性抗病毒治疗。给予科学、适宜的婴儿喂养指导,提倡人工喂养。开展暴露儿童感染状况监测,加强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和抗体检测服务,及时为确诊儿童进行治疗或提供转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