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物简介
JS是重组人源化抗Trop2单抗-Tub偶联剂。
本试验适应症是晚期实体肿瘤。
2.试验目的
评价JS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JS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确定II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评价JS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免疫原性;初步评价JS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有效性;初步评价患者肿瘤组织中Trop2蛋白表达与治疗效果的相关性。
3.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
试验分期:I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试验人数:
4.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循方案要求;
2年龄≥18岁且≤75岁,性别不限;
3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4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经标准方案治疗后疾病进展或无标准治疗方案;
5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已恢复至NCI-CTCAEv5.0定义的≤1级(脱发除外);
6剂量拓展阶段和临床拓展阶段的受试者需要至少有一个符合RECIST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7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0或1分;
8必须能够提供新鲜或进入研究前1年内获得的肿瘤组织(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的[FFPE]组织块或至少5张未染色的FFPE肿瘤组织切片);
9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90×10^9/L,血红蛋白(HGB)≥90g/L;?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且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正常值上限(ULN);?肝脏:总胆红素(TBIL)≤1.5×ULN,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均≤2.5×ULN(如存在肝转移,AST及ALT标准可放宽到≤5.0ULN);?肾脏: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根据CockcroftandGault公式),尿常规检查结果显示尿蛋白≤1%2B。对筛选期尿常规检测显示尿蛋白≥2%2B的受试者,应进行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查,24小时尿蛋白定量≤1g者可以入组;?心脏:无严重心脏功能异常,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10入组前7天内,育龄期女性必须确认血清妊娠试验为阴性并同意在研究药物使用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如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节制性欲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本方案中育龄期女性定义为性成熟女性:1)未经历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2)自然停经未持续连续的24个月(即在之前连续的24个月内的任何时间出现过月经;癌症治疗后闭经不排除有生育能力)。对于性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药物使用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5.排除标准
1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靶向治疗、抗血管药物治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放疗或其它研究性药物治疗等;
2既往曾接受过其他抗Trop2抗体治疗或其他针对Trop2的治疗;
3既往对JS任一组分或辅料(枸橼酸、枸橼酸钠、聚山梨酯80、蔗糖)有过敏史;既往接受治疗性蛋白制品或结构相似蛋白时发生过敏;
4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除了已根治的恶性肿瘤,且在首次用药前≥5年无已知的活动性疾病并且复发的潜在风险极低;或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存在证据的非黑色素瘤皮肤肿瘤、宫颈原位癌、甲状腺癌;
5严重心脏病病史,例如: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CHF)≥2级(CTCAE5.0)病史、纽约心脏学会(NYHA)心功能≥2级的病史、透壁性心肌梗死病史、需要药物治疗的心绞痛等;
6各种需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房颤或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例如:男性QTcF>msec或女性QTcF>msec、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传导阻滞;
7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mmHg)、或临床上显著的血管疾病;
8呼吸困难或当前需要连续吸氧治疗,或目前受试有活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疾病(轻度放射性肺炎除外);
9脑转移或脊髓压迫,除非受试者疾病稳定(无症状;无新发脑转移证据),在研究治疗开始之前停止了类固醇药物治疗至少14天。脑转移受试者如果接受了放疗和/或手术,必须在干预后等待28天且必须通过随机化前的影像学检查确认疾病稳定;
10严重的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或首次给药前28天内行重大手术或预期在临床研究期间行重大手术者;
11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活动性乙型肝炎定义为:乙肝核心抗体(HBcAb)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DNA高于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活动性丙型肝炎定义为:丙肝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
12活动性结核病史,活动性梅毒病史,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其他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3首次用药前4周内具有明显的出血倾向,或经研究者判断存在消化道大出血、咯血等危险;或有遗传性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
14当前或近期(接受首剂研究药物前10天内)使用阿司匹林(>mg/天)或其他已知可以抑制血小板功能的非甾体抗炎药,或使用全剂量口服或胃肠外抗凝血药或血栓溶解剂进行治疗(比如:肝素类抗凝药、维生素K拮抗剂、直接抗凝血酶抑制剂、Xa因子抑制剂等);
15存在活动性感染需药物干预或在筛选期间至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C(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16具有临床症状、体征或需要对症治疗的心包积液、胸腔积液或腹腔积液;
17研究给药前1年内发生过严重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脑缺血发作)、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心肌梗死;
18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19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它情况。
6.研究者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医院
周彩存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2
医院
沈琳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本试验信息来自CFDA“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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