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年万宁市伏季休

万宁生活圈-新媒体品牌生活.新闻.活动.美食.玩乐.公益.推广

为切实做好我市年休渔工作,确保休渔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部〔〕3号)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协调做好年海南省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函》(琼农便函〔〕号)精神,现将我市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年5月1日12时起至年8月16日12时止,在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捕捞渔船、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以及定置作业,均应按规定休渔。

二、休渔期间,所有禁止作业的渔船一律停港、封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休渔渔船供油、供冰,或收购、运销、代冻、储藏鱼货等。三、休渔期间,持有南沙专项捕捞许可证前往北纬12度以南的南沙海域生产的渔船,必须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禁止在休渔海域生产。

四、凡违反休渔规定进行捕捞的渔船,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扣除全年油价补助,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希望广大渔民和各有关单位自觉遵守,社会各界支持配合、加强监督。举报电话及联系方式:

1.举报-62223485-

2.港北辖区:

3.乌场辖区:

4.坡头辖区: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万宁市人民政府

年4月28日









































中科白癜风微博
北京中科白瘕风



转载请注明:http://www.mianbaojipingcewang.com/wqmdyf/6899.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