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中招第三批次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

8月8日下午,海南省中招办发布消息:年海南省中招第三批次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划定。

海口市琼山华侨中学:海口户籍(含港澳台籍和三侨生)分,非海口户籍海口学籍分。

海口市第二中学:海口户籍(含港澳台籍和三侨生)分,非海口户籍海口学籍分。

海口市长流中学:海口户籍(含港澳台籍和三侨生)分,非海口户籍海口学籍分。

海口海港学校:海口户籍(含港澳台籍和三侨生)分,非海口户籍海口学籍分。

海口市灵山中学:海口户籍(含港澳台籍和三侨生)分,非海口户籍海口学籍分。

三亚市榆林八一中学:本省户籍分,外省户籍分。

三亚市民族中学:本省户籍分

三亚市崖城高级中学:本省户籍分,外省户籍分。

儋州市民族中学:分

儋州市第三中学:分

儋州市长坡中学:分

儋州市新州中学:分

文昌市实验高级中学:分

文昌市田家炳中学:分

琼海市嘉积第三中学:分

琼海市华侨中学:分

琼海市长坡中学:分

万宁市第二中学待定

万宁市大同中学待定

万宁市民族中学待定

万宁市第三中学待定

东方市民族中学:统招生分,民族生分。

东方市琼西中学:统招生分,民族生分。

澄迈县第二中学:分

临高县第二中学待定

临高县新盈中学待定

乐东县冲坡中学:分

陵水县民族中学:统招生分,民族班分。

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出炉

8月8日,海南省教育厅中招办发布了《关于设立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含汉族地区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初中学校毕业的考生为分,在汉族地区初中学校毕业的考生为分。

《公告》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考生必须严格执行以上最低控制分数线(特长生除外),省中招办将通过技术手段监控并限制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中招录取管理系统上进行录取,违规入读的不予办理学籍。

附: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及汉族地区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初中学校

一、少数民族聚居市县(9个):

三亚市、五指山市、东方市、昌江县、乐东县、陵水县、白沙县、保亭县、琼中县。

二、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初中学校(16所):

儋州市雅星中学、儋州市南丰中学、9儋州市兰洋中学、琼海市民族中学、万宁市南桥学校、万宁市东岭学校、万宁市东兴学校、万宁市新中初级中学、万宁市南林初级中学、万宁市思源实验学校、万宁市礼纪初级中学、万宁市北大学校、万宁市禄马学校、万宁市民族中学、屯昌县南坤镇南坤中学、屯昌县南坤镇黄岭中学。(学校名称前数字为中招录取管理系统中的毕业学校代码)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刘冀冀

通讯员:刘丹

编辑丨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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