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1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请予备案,具体方案报告如下: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立功
副组长:崔海建、涂焰升、刘方军
纪检监督:王文
成员:王育博、何欣、涂传龙、王荡波、王佩佩、谢明亮、邢裕、刘静雅
领导小组在学生科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涂焰升(兼),副主任:王育博、涂传龙成员:王荡波、王佩佩、刘静雅、蔡蓉、王晓兰、陈燕
二、招生划片范围和名额
(一)招生计划:人
(二)招生计划具体分配如下:
1.五指山市人(五指山市面向第一小学、第三小学、各乡镇中心学校等)。
2.其他市县80人:保亭县、琼中县、白沙县、乐东县、三亚市、陵水县、屯昌县、东方市、昌江县、万宁市等(按实际报名情况,按比例分配各市县)。
3.金第门苗圃班40人(金第门苗圃班招生办法由金第们爱心助学中心单列)。
4.民办学校29人:五指山市实验学校2人;保亭海之南实验学校4人;琼中县实验学校4人;白沙海之南实验学校2人;乐东海之南学校2人;陵水明星学校4人;陵水求真实验学校3人;三亚求真实验学校2人;东方市海之南学校2人;昌江海之南实验学校2人;万宁海之南实验学校2人。
(三)招生范围:除金第门苗圃班面向全省招收生外,其它指标面向五指山市、保亭县、琼中县、白沙县、乐东县、三亚市、陵水县、屯昌县、东方市、昌江县、万宁市等市县招生。
三、报送对象和条件
(一)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学生本人具有海南的学籍。
四、报送办法和程序
(一)学校组织报送:五指山市第一小学、第三小学和乡镇中心学校采取学校组织报送的方式。请接到通知后,各学校在7月20日之前召开六年级全体学生大会,向学生详细解读本通知,在学生及家长本着自愿原则上,按照分配的名额报送,并在校园内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校长实名报送:上述民办学校采取校长实名报送的方式。请接到通知后,各民办学校校长按照分配的名额,依据学生填报的志愿按本校的方案自行报送,并在校内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家长监督。学校于7月10日17:30分之前把报送名单及材料送达我校,逾期自误。
(三)家长报送:在学校不报送的前提下,学生及家长本着自愿原则,自备材料于7月10日17:30分之前送达我校,逾期自误。通过邮寄方式的以当地邮局邮戳日期为准(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