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主要是通过不洁性交传播。事实上,梅毒还可以经由输血,或通过胎盘由孕母传给胎儿(阿文就属于这种情况)。
梅毒还有个名字叫“杨梅疮”,这恰如其分地描述了梅毒早期皮肤黏膜损害的特征。但在临床实际中,我们注意到,有时该病血清学检测明明呈阳性,外观的皮肤黏膜却可以没有任何异常。
我们把这种有感染史,却无任何阳性症状和体征,但梅毒血清为阳性的梅毒,称为潜伏梅毒。病变分期以两年为界,低于两年的称为早期梅毒;反之,为晚期梅毒;但临床有部分病人,感染时间不明确,属于潜伏梅毒。
为何潜伏梅毒不出现梅毒常见的临床症状?
我们发现,当机体免疫力较强,或患者接受过不规则的驱梅治疗,或因其他疾病使用过抗菌药物等,使梅毒螺旋体暂时受抑时,潜伏梅毒可不出现症状。但疾病不发作并不意味着病原体就被消灭了,恰恰相反,潜伏梅毒的危害往往就在于它的这种隐匿性使人掉以轻心,防不胜防。
尤其是感染发生在孕期时,病原体经由胎盘到达胎儿,更可能导致胎儿畸形、流产,乃至胎死腹中,危害极大。孕期胎儿感染梅毒,常发生在孕四个月左右,这是因为,此时,一方面胎盘的运输、交换等功能逐渐增强,另一方面,胎盘中某些屏障细胞(如绒毛膜内层的滋养层细胞)却慢慢退化,胎盘屏障的保护作用相对削弱,孕妇血中的梅毒螺旋体乘虚入侵胎儿所致。
当然,梅毒的传染性也不能一概而论,研究表明,孕妇患早期梅毒时传染性较大,而晚期梅毒,尤其是病史超过五年的,由于母体免疫力的影响,梅毒螺旋体侵袭力减弱,胎儿受感染的概率就小得多。
孕期潜伏梅毒必须接受规则的驱梅治疗,以确保母婴安全。通常需在怀孕的头三个月进行一个疗程的驱梅治疗,以期把梅毒螺旋体“扼杀于摇篮中”;为巩固疗效,及至分娩前三个月再进行另一个疗程的驱梅治疗。最简单、经济、有效的抗梅毒药物就是普鲁卡因青霉素(若患者对青霉素过敏,可改为红霉素),每天肌肉注射一次,连续10~15天为一个疗程。显而易见,阿文已经错过了驱梅的最佳时机,因此,胎儿的不安全系数相对增加。
孕期患潜伏梅毒,胎儿能留吗?
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除积极进行驱梅的补救治疗外,首先应该明确胎儿是否已感染梅毒螺旋体。常用的方法是抽取脐带血,进行梅毒相关实验室检查。若检测结果呈阳性,说明感染已发生。下一步要再通过B超、抽取羊水等方法,观察胎儿的生长发育是否正常,有没出现畸形。综合上述各种因素及个人意愿后,才能决定胎儿的去留。无论如何,患潜伏梅毒生育风险仍偏高,故对于该类孕妇决定是否保留胎儿,必须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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