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西沟微课堂平顺县健康扶贫政策解

平顺县健康扶贫政策解读

一、健康扶贫“双签约”

由家庭医生团队(村医、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县级医疗机构及以上专科医生等)和乡村干部团队(包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等)共同与全县建档立卡因病致贫返贫家庭进行签约式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发挥健康“守门人”的作用,解决防病看病治病等问题;乡村干部签约团队发挥政策保障“领路人”的作用,解决政策宣传服务等问题。

二、公共卫生服务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健康档案、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疫苗、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健康管理。

2、其他公共卫生服务。艾滋病感染者健康管理、免费领取叶酸、免费优生检查、免费艾梅乙检测(艾滋、梅毒、乙肝)、免费耳聋基因筛查、35-64岁农村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宫颈癌、乳腺癌)、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三、“先诊疗后付费”

1、医院:医院、乡镇卫生院。

2、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计生特殊家庭。

3、操作流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计生特殊家庭在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无需缴纳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出院时只需结清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对因特殊困难,自付费用都难以结清的,可通过医疗救助等途径解决。

四、“三保险、三救助”

从年7月1日起,对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三保险、三救助”,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参保缴费救助、辅助器具免费适配救助、特殊困难帮扶救助等6项措施,基本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问题。

1、基本医疗保险:年个人缴费元,由财政部门全额救助。

2、大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医保基金支付,每人每年50元。

3、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财政部门全额救助,每人每年元。

4、医保报销范围内费用实行兜底保障:一是县域内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包括正常分娩和剖宫产)。二是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只需支付起付线费用,政策范围内费用按%报销。三是在县域内、市级、省级住院,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元、元、元,个人自付封顶额之上的费用全部由医保基金报销。四是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到元,报销比例75%。

5、目录外控费:一是由财政出资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用于报销贫困人口在省内住院的目录外费用。二是医疗机构要控制目录外住院费用。目录医院≤15%、医院≤20%、医院≤30%,超过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三是目录外控制比例范围内的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报销85%,个人自付15%。

6、实施特殊救助制度:一是大病关怀救助,属省定24种重特大疾病晚期患者,给予每人一次元大病关怀救助。二是辅助器具免费适配救助,有基本辅助器具需求的持证贫困残疾人,两年内实现免费适配全覆盖。三是特殊困难帮扶救助,少数特殊贫困人口在个人自付费用方面存在的特殊困难,可通过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帮助解决。四是大病分类救治,按年度分批次对退出村患大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集中救治,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治疗期间,免费提供1张陪视床,给予病人和陪视家属每人每天15元的用餐补助。

五、慢性病鉴定及报销

慢性病鉴定,乡镇卫生院即可办理。乡镇卫生院先进行初审,然后由县级医疗机构慢性病专家组到乡镇卫生院开展集中鉴定,而对行走不便的贫困患者进行上门鉴定。鉴定费用全免。

申请慢性病大额门诊时,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或其他参保证明)、乡镇卫生院门诊病例或诊断证明和相关辅助检查资料,即可申请鉴定。

对患有41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贫困人口,门诊医保目录内的费用按病种支付限额%报销;对未纳入41种特殊慢性病的其他门诊慢性病按60%的比例报销,当年最高支付限额元。

 

六、民政“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1、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建档立卡对象身患24类重特大疾病进行的住院救助,社保范围内(含起付线)自付费用达1万元(含)以上、2万元以下,给予一次性救助0元;2万元(含)以上,给予一次性救助元。(从年9月1日起执行)

2、大病关怀救助。建档立卡对象、重点救助对象身患24种重特大疾病,病情处于晚期,给予一次性元大病临终关怀救助。(从年12月13日起执行)

3、丧葬救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和经民政部门审批的低保对象死亡后,自愿选择火化的,按不低于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丧葬救助;选择其他方式安葬的,给予0元的一次性丧葬救助。(从年9月1日起执行)

办理程序:到乡镇民政服务中心办理。需出具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大病关怀医院提供的医学诊断证明原件、丧葬救助提供死亡证明),身份证明(建档立卡对象需提供乡村两级证明,重点救助对象只提供相应证件),代办人平顺县农商行银行卡复印件。

七、建档立卡贫困计生家庭救助

1、对患癌症、白血病、进行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治疗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给予元至元一次性医疗补助。

2、长期患病住院治疗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根据其自理能力和护理需要,给予每天50元至80元的聘请护工补贴。

3、49周岁以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按每人每年元标准给予补助,每年提供一次健康检查服务。

4、为49周岁以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办理每人每年元的住院护理保险。

八、“一站式”结算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救治,出院时在“一个窗口”对住院所产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报销费用进行一次性结算,患者只需负担个人自付的费用即可出院。“一站式”结算,解决了过去多部门跑报销的问题,为群众提供了便利。

九、免费“两癌”检查

由县妇联组织,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实施,对全县建档立卡35-64岁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两癌”达到国家救治标准,自负费用除报销外超过00元以上的,按人员救治比例给予00元救助。

十、山西护工培训

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其他愿意参加培训的剩余劳动力,年龄18-50周岁、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愿意参加培训的到当地乡镇或卫计部门报名,统一到定点基地培训。培训费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其他人员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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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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