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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的『天府小妹微普法』栏目
第五十二期
本期内容
■清楚认识艾滋病的危害性
■掌握正确的预防知识
■及早知晓感染状态与规范治疗
■明确知晓法律法规要求
第五十二期·天府小妹微普法.mp:57来自四川妇联本期讲师
黄玉玲省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主管医师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和省性教育协会理事省妇联“天府小妹”微普法栏目公益讲师成都市艾滋病防治专家组成员
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来自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黄玉玲,非常高兴在“世界艾滋病日”期间,和大家分享艾滋病防治的相关内容。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健康中国”规划纲要》,提出了健康中国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强调坚持预防为主,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青年学生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是完成健康中国梦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实基础。作为青年学生,应该如何有效预防艾滋病呢?
清楚认识艾滋病的危害性
艾滋病是一种危害大、死亡率高的严重传染病,不可治愈。感染艾滋病会给学习、生活带来巨大影响。对家庭、父母心存愧疚;精神压力增大;需要终身规律服药,若不坚持规范治疗,病毒会持续破坏人的免疫系统,发病后病情发展迅速,容易导致死亡。
目前我国青年学生中艾滋病主要传播方式为男性同性性行为,其次为异性性行为。年我国报告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携带者14.9万,其中性传播比例超过90%。平均每小时新发现17位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年-年,报告青年学生感染者人数占全部15-24岁的感染者人数的比例由10.4%上升到18.9%。新发现的学生感染者和病人以性传播为主,特别是同性性传播。
不能通过外表判断一个人是否感染了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发病前外表与正常人无异,决不能从一个人外表是否健康来判断其是否感染艾滋病。一些学生由于感染风险认知不足,预防能力缺乏,无法抵御异性或同性的引诱、哄骗,与自以为外表健康的人发生性行为,感染艾滋病病毒。也有极个别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出于各种原因,蓄意与他人发生无保护性行为,传播疾病,需要引起高度警惕。
掌握正确的预防知识
学习掌握性健康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与技能,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掌握科学的性知识,树立正确的性观念,保证安全的性行为。性既不神秘、肮脏,也并非自由、放纵。性冲动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是成长的必经过程。青年学生应积极接受性健康教育,丰富课余生活,提高自制力。
艾滋病目前没有疫苗可以预防,掌握预防知识、拒绝危险行为,做好自身防护才是最有效的预防手段。新报告病例中,90%以上的病例通过性途径感染,因此,坚持每次正确使用安全套,可有效预防艾滋病、性病的感染与传播。需要注意,一定选择质量合格的安全套,并正确使用。使用安全套不意味着可以放纵个人的性行为。
艾滋病通过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和体液(精液/阴道分泌物等)传播,共用学习用品、共同进餐、共用卫生间、握手、拥抱等日常接触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在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伤口渗出液等体液中大量存在,具有很强传染性,因此,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归纳为血液传播、性传播、母婴传播。日常学习生活接触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蚊虫叮咬也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
注射吸毒会增加经血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使用新型合成毒品、醉酒会增加经性途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共用针具吸毒会使病毒通过污染的针具传播。使用新型合成毒品(例如冰毒、摇头丸、K粉等)或者醉酒可刺激或抑制中枢神经活动,降低自己的风险意识,性伴数量和不安全性行为的频率会增加,那么也会间接地增大HIV和性病传染的风险。
72小时内使用暴露后预防用药可减少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风险。发生高危行为后,在医生的指导和评估下,可以使用暴露后预防用药。暴露后预防用药可以有效降低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服药效果与起始用药时间密切相关,原则上不超过暴露后72小时。时间越早,保护效果越好。需定时定量持续服药28天。
性病可增加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必须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治。性病病人感染艾滋病的危险更高。特别是像梅毒、生殖器疱疹等以生殖器溃疡为特征的性病,溃疡使艾滋病病毒更容易入侵。
及早知晓感染状态与规范治疗
发生高危行为后(例如共用针具吸毒/无保护性行为等),应该主动进行艾滋病检测与咨询。尽早发现自己是否感染,早发现才可以早治疗,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既保护自己,也保护性伴侣,避免艾滋病的传播。各地疾控中心、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大部分的基层医疗机构可以提供检测服务。还可以使用尿液检测试剂等进行自检。
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及早接受抗病毒治疗可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同时减少艾滋病病毒传播。一旦感染艾滋病病毒,体内病毒复制就已经开始,会逐渐损害全身多个器官,及早治疗能够抑制病毒复制,降低损害的发生机会,使免疫功能恢复并保持正常水平,保持较好的身体状况,减少艾滋病病毒传播。
明确知晓法律法规要求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也是艾滋病的受害者,应该得到理解和关心,但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既不道德,又要承担法律责任。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各项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得知感染后应主动告知性伴或配偶。若继续同他人发生无保护性行为则为故意传播。故意隐瞒和传播艾滋病是一种极其不道德的行为,同时也违反了国家法律关于故意传播传染性疾病的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8条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最后想说: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拥有健康的生命,我们的人生才会美丽如画。希望我们共同参与、知艾防艾、共享健康!感谢大家的收听!